西安“万家灯火”楼盘预售证迟迟未发 存在欺诈
2011-07-25 09:45:26 · 35次点击
华商网讯 (记者/张乃千) 原本3月就该拿到的预售证,到7月依然不见踪影。7月23日,“万家灯火”楼盘7号楼业主相约聚集在该楼盘售楼部,为自己的权益讨个说法。业主张女士对记者诉苦到:“我们也不想花一下午时间在这里沟通,但是我们需要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事件还原:迟来的预售证,毫无保障
“万家灯火”7号楼业主在交付房屋首付款之后,等待着2011年3月拿到预售证前往银行办理按揭。可是,事与愿违,时至2011年7月23日,7号楼预售证还是不见踪影。没有预售证就无法办理按揭,而什么时候办按揭最经济实惠,这完全要看国家的政策调控。银行的金融政策随时在变动,而业主的预售证迟迟拿不到。在几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业主们自发的组织起来,邀约一起前往该楼盘售楼部,希望能有所收获。
业主:隐性损失已造成,谁来赔付
在购房合同上写明买受人要求退款,出卖人应向买受人退还全部已付款,为何业主们还要费心费力的进行沟通?
就业主们向记者反映的情况,因为在3月的买房政策与当下有所区别,因此首付款与按揭也同样有所差别,其中差价并未在合同中注明应由哪方承担。作为出卖人,并未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向业主提供预售证,本身有过错,因此业主们认为,此部分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而且在业主们实际前往楼盘所在地监督建楼进程的过程中,发现在1-6号楼已完全封顶的情况下,7号楼却只建到3、4层,众多业主担心会影响到交房、入住时间,因此希望出卖人能明确交房时间,让大家安心。
业主小刘(化名)这样说:“现在首付又要提,我三月办按揭,肯定比我现在办实惠的多,他们合同中写明了日期,却没有按时提供(预售证),那我这些损失他们就应该承担。”
他的话得到了很多业主的认同,同为业主,大刚(化名)则认为:“别的楼都建好了,唯独我们这栋楼都没怎么动,一年时间从地基盖到三层,隔壁的盘二期都快建好了,我们要住房,能不着急么?”
售楼方:承认过错,暂无明确表态
记者就了解到的情况采访了该售楼部的经理,该经理是这样答复的:“七号楼(预售证)的确是在办理手续上存在失误,我们愿意承认,我们也愿意积极地改正错误。我们与业主一样希望尽快解决问题,房子我们一定会在今年交付。”
在记者离开时,对于业主们关于赔偿损失、明确交证时间的要求,售楼部并未给出正面答复,理由是由于权限不足,业主们的要求需要管理层审批。
对此事件,华商网将持续关注并带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