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建立村一村民被砍断脚趾 曾与人反映村拆迁问题
2011-07-18 10:43:43 · 212次点击
在事发现场,李继的水杯上还沾着血迹 本报记者 袁小锋 摄
昨日凌晨1时许,泾阳县泾干镇建立村村民李继,被几名不明身份的人用砍刀将双脚砍残,砍人者临走时留下一句话“让你××的这下告去”,让他隐约地明白了自己被砍的原因——他曾与村民一起向上反映问题。
夜半时分 家门外传来惨叫声
在伤者李继家所在的建立村,提起昨日凌晨发生的事,很多人都感到非常气愤。一村民说,当时李继被砍后人还清醒着,认出来砍他的人,是这一段时间经常在村里出现的拆迁办雇用的人。另一村民表示,经常出现在村里的那几个拆迁办雇用的人中,有一个男子身上文有老虎文身,只要哪一户在拆迁中不愿意配合,他们就会出现。
据李继的樊姓邻居介绍,李继家就在他们家对面,李继在做塑钢门窗架子的活,因为当天还有些材料堆在门口,所以就睡在她家门口看守材料。17日凌晨1点多,她刚躺下一会,突然就听到家门外传来惨叫声,她赶紧出门看,发现李继正在地上打滚。左邻右舍和李继的家人到现场发现,李继的双脚已被砍得血肉模糊了。大伙将他送往泾阳县医院,后又转到西安急救。
李继的哥哥李旗告诉记者,弟弟被砍后虽然疼痛难忍,但一直都神志清醒,“他见我面后就抱住我说,砍伤他的人临走时留下一句话‘让你××的这下告去’,砍人者共4个小伙子。我们这才明白究竟是为啥。”
“几次反映问题他都参与了,有可能遭到报复”
李旗说,泾阳县政府4月29日发了一个《关于建立村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明确征收期限为2011年4月29日~7月29日。6月28日,泾阳县旧城改造办再次发通告,重申建立村改造建设项目的征收截止期限为2011年7月29日,7月29日以后,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泾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此村民持有异议,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合法手续,更没有与村民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因此,村民就此事向县、市、省国土部门都进行了反映。“因为李继在几次群众反映问题时都参与了,因此有可能遭到报复。”其兄说。
记者随后试图向泾阳县旧城改造办了解相关问题,但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旧城办负责人暂时无法露面。
昨日下午,泾阳县有关部门向媒体提供了一份“通稿”称,7月17日1时31分,泾阳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案称,泾干镇建立村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处警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通稿还称,案发后,泾阳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对于这一说法,建立村部分村民非常愤慨:“明明是夜半持刀行凶,我们报案也说的是有人持刀将人砍伤,怎么到警方那里就成了有人打架?而且,民警是在事发后两个多小时才赶到,那个时候早没现场了!”
当事人说>>
“我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机会”
昨日下午,在西京医院骨科住院部,38岁的李继刚刚手术完毕躺在床上,十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一幕,像是梦魇一样让他难忘。“我刚睡着,就被刺眼的灯光给照醒了。”李继说,当晚他在家对面支床看塑钢材料,天气热,到了凌晨零时许才睡着。突然出现的强光刺醒了他,迷迷糊糊中,隐约看见一辆小车停在路边,车上冲下4个年轻人,手上拿着刀和棍,什么话都没说就朝他身上乱砍乱打。李继说:“我被打得跌落到地面上,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机会。”
李继回忆说,他们村共100多户、500多人,从4月底就有人要拆迁,但拆迁方并未给村民出示任何拆迁手续。为此,他和其他村民一起,先后十几次去咸阳和省上反映问题。3天前,镇上的干部还把他叫到县上一酒店内,和他协商,“但是拆迁并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他们也没让我们看合法的拆迁手续。”
经医院诊断,李继的右足离断伤,左足钝器伤及血管神经肌腱伤。据医生介绍,其右足四个脚趾都断了,左足背侧有8厘米长的伤口,深及趾骨,已经做过手术,但是后期恢复得怎么样?还不好说。
昨晚,李继的妻子张亚妮离开西京医院回到泾阳家中,“我们的孩子目前仅有4个月大,还在拉肚子,我只能先回来看娃了。我们今后这日子该咋办啊……”本报记者 袁小锋 卿荣波 实习记者 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