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山路收费站与管理办法相左 网友称是毒瘤
2011-07-06 15:59:40 · 303次点击
关中环线一级公路示意图
陕西公路收费站调查系列报道(三)
华商网讯 国务院及陕西省政府收费公路管理相关条例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然而关中环线上的部分收费站却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反而在明显与国务院以及陕西省政府下发的规定相左的情况下两次通过审批。长期以来,网友对相关路段收费站设置的合理、合法性的质疑也一直不曾中断。<<<<<点击举报陕西那些违规收费站
2007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
第一次审批:80公里3收费站
环山一级公路2008年全线贯通,因为分段施工,早在2004年太乙宫至马召段就已交付使用。根据陕西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数据,太乙宫至马召段路线全长80公里。2005年3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对“关于107省道太乙宫至马召段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进行批复,“原则同意在107省道分别设立“子午公路收费站”、“将军山公路收费站”和“团标公路收费站”,对来往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然而就在这一批复下发之前半年,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该条例第12条明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并对违法条例的行为亦作出明确规定:“由国务院交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即便上述三个收费站的设置明显与国务院下发的这一管理条例相左,但依然通过了审批。2007年,多名华商网友曾对此发帖提出自己的质疑,认为收费站的设置“明显违规”。
第二次审批:两收费站间隔不足50公里
2007年,陕西省政府决定从当年11月1日零时起撤销西安市将军山收费站在内的17个公路收费站。撤消后太乙宫至马召段就变成了子午收费站和团标收费站。同年3月15日,《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同样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然而两年之后,蓝田将军岭收费站的批复,再次将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视若无形:2009年11月1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在关中公路环线K26+300处设立“将军岭公路收费站”,对过往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2011年6月28日上午,华商网记者驱车至子午收费站采访,记者从子午收费站起将车辆里程归零,然后沿关中环线一路往东前往将军岭收费站,抵达时车辆里程显示为39.7公里,即子午收费站与将军岭收费站间隔依然没有超过50公里,与国务院以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
华商网记者7月1日下午致电西安市收费公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就将军岭收费站的设置向记者解释称,环山公路分批分段建设,将军岭收费站立项早,立项时还根据的交通部1998年“西部地区收费站间隔40公里”的规定;另外一个原因是,将军岭收费站设置时受制于当地的地质地貌条件,“往后有隧道,往前有山体滑坡,往前往后都不合适”。
网友发布的“超强绕开子午收费站路线图”
专家:政府需在小利益上痛下决心
除此之外,子午收费站从设立起,西安市民去往动物园也要缴纳通行费,更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增加了成本,因此就一直是网友重点呼吁取消的对象。2008年试运营期满之前,华商网友曾以“热烈庆祝子午路收费站撤除进入倒计时”为题发帖,予以关注;另有网友还发布了“超强绕开子午收费站路线图”,号召“饿死子午收费站”,网友之所以有此呼吁的一大原因就在于子午收费站大大制约了西安南部的发展。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网友所愿。2008年3月27日,陕政函〔2008〕35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省道107线太乙宫至马召段一级公路“子午公路收费站”、“团标公路收费站”最终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运营期3年),至2025年3月27日止。
采访中,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对华商网记者表示,发展关天经济区、建设大西安,需要省市两极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在一些小利益上痛下决心,取消一批诸如子午收费站这样阻碍地区经济发展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