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俩保安为过瘾偷开客人奔驰车 被警方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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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俩保安为过瘾偷开客人奔驰车 被警方拘留10天

2011-06-30 09:19:22  ·   51次点击

本报讯 (记者杨小明 实习生杨林声) 2名宾馆保安半夜开着客人的奔驰车想过瘾,没想到遇到巡逻民警后露了馅。本以为偷开客人车顶多挨几句骂,可当面对10天拘留的处罚时,2人这才后悔不已。

  偷开客人奔驰车出去买烟

  6月26日凌晨0时15分,张先生和几个朋友开着一辆奔驰E240车到案板街一家宾馆准备入住,但酒店的停车场已经满了,宾馆保安建议张先生先把车停在过道上,把车钥匙留在前台,如果早上有其他客人离开,保安会替张先生把车挪进停车场里。于是,张先生把车钥匙留在酒店前台,就进房入住了。

  凌晨2时许,宾馆保安张某、丁某想出去买包烟,就开着张先生的奔驰车上了路,没想到只开出二三百米,就遇到巡逻的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民警。由于当时已是深夜,奔驰车速很慢,这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

  民警拦下车上前去询问,一见民警,车上的张某、丁某很害怕,就如实告诉民警自己不是这辆车的主人。

  “那么好的车,有的人一辈子都开不了,我俩心痒痒,就想开着过过瘾。”在巡逻民警询问情况时,张某和丁某对民警说。

  两人告诉民警,他俩当晚值夜班,凌晨2时左右,想出去买烟,就想开一辆客人的车练练手。他们见张先生的这辆奔驰车很高级,就想开着过把瘾。

  据西一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张某今年19岁,丁某今年18岁,当保安有半年时间。

  据他俩交代,他们以前也有过在值夜班时偷偷开客人车过瘾的情况。但他们以为开客人车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要是被发现的话,顶多挨一顿骂。

  俩保安被治安拘留10天

  随后,车主张先生赶到现场,经检查,没有发现车内物品有被盗的情况,民警排除了盗车或者盗窃车内财物的可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西一路派出所民警说,由于张某、丁某以前也曾偷开过客人的车,警方决定对他们2人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考虑到他们家庭比较困难,警方没有进行罚款处罚。

  “为防止此类事情发生,一方面,酒店应加强对保安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车主们若要将车钥匙交给酒店前台保管,应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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