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清理8种公路违规收费现象 市民可举报
2011-06-21 09:26:28 · 43次点击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周沐辉) 我省启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省交通厅正在制订陕西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同时对全省公路收费情况进行摸底,方案制订出来后将报省政府批准。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没有“超期服役”的收费公路。
如果您发现陕西收费公路有不合理设站、收费过高等现象,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或者通过电子邮箱zhoumuhui@mail.huash.com提供线索。
明年5月底完成清理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20日~8月31日),在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2011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1日~12月31日);第三阶段是检查复核阶段(2012年1月1日~2月29日);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3月1日~5月31日)。
立即停止8种违规收费
《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显示,下列8种收费公路属于清理范围,要立即停止收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4.东部地区省份从2004年11月1日、中部地区省份从2009年1月1日起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
5.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两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7.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8.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西部地区的二级公路,如满足“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且“经依法批准”等条件,可以过渡性收费。此外,在专项清理期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