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15岁少女被男朋友骗到休闲屋卖淫赚钱
2011-05-25 08:23:46 · 47次点击
天真的小屈本想着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殊不知此时歹毒的男友与沈某已把她推向“火坑”,让她卖淫赚钱。
“上学有啥意思,我觉得上班比上学好,上班可以赚钱养活咱俩啊,要不我给你找个工作吧?”这是“男朋友”对15岁的花季少女小屈(化名)说的话。“男朋友”名叫惠某,是小屈2010年在网吧认识没多久就发展成男女朋友的。
今年3月初,一向好逸恶劳又贪图享受的惠某生活没了着落,便打起了小屈的歪主意,怂恿小屈说上班比上学好,上班赚钱可以养活两人。几经劝说,小屈心动了,同意找份工作试试看。
3月22日下午,惠某携小屈来到其好友沈某租住处,惠某让沈某帮女朋友找工作,于是沈某将两人带至长安区一家休闲屋。天真的小屈本想着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殊不知此时歹毒的男友与沈某已把她推向“火坑”,让她卖淫赚钱。
一开始,小屈并不愿意,但手机早已被惠某骗走,而且被他们轮流监视失去了人身自由,惠某、沈某时不时还对她进行言语威胁,小屈无可奈何之下屈服了。
一周不见女儿,百般打听得知女儿在长安区一家休闲屋出现过,小屈的母亲怀疑女儿被人胁迫,于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3月27日小屈被民警解救,沈某、惠某被抓获归案。
威胁、强迫他人多次卖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沈某做出了行政拘留处罚、对惠某做出罚款的决定。被害人母亲对公安机关所作决定不服,于是将这一情况反映到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接到被害人之母的控告,长安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过对全案的认真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沈某、惠某已触犯了刑法358条涉嫌引诱卖淫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侦查科以涉嫌引诱卖淫罪对沈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惠某负案在逃正在抓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