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10家企业为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
2011-05-10 14:34:14 · 45次点击
中国经济网西安5月10日讯(记者夏先清)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将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污等10起环境违法问题列为2011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
被列入2011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的10起环境违法问题分别为: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污等问题、陕西凌云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问题、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邓家村污水处理厂和北石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泾河工业园区无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泾阳县沿山采石企业生态破坏问题、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问题、白水金泰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及生产问题、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问题、商洛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问题。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对列入本次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除了向媒体予以通报,还将向金融部门通报情况,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涉及进出口的企业,向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建议暂停受理企业进出口业务申请;涉及上市融资的企业,在出具的环保核查证明中注明环境违法情况。同时将暂停审批除环保治理项目和循环经济以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取消企业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评定资格,不予安排年度环保治理专项资金。
各市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监管职责及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研究解决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进展情况,对环境违法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挂牌督办期间仍然明知故犯、屡查屡犯、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在挂牌督办工作中,凡是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监管单位以及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按照承担责任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建议当地政府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同时,陕西省级九部门还将把省级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情况列为对有关市县政府、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履行实绩的考核内容予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