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工商所长 先免后查
首页 > 资讯 > 陕西

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工商所长 先免后查

2011-05-05 09:57:40  ·   47次点击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辖区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负有责任的工商所长和主管局长将先免职后调查。

  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省工商局局长李仲为介绍说,今年前四个月,该局先后开展了“问题葡萄酒”、“地沟油”、“瘦肉精”、“问题乳粉清查”、“染色馒头”、“问题香油”等2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经营户13.6万(户)次,检查集贸、农贸市场2472个(次),查办食品案件304件。

李仲为表示,瘦肉精、染色馒头、过期面包回炉再造、毒豆芽、毒花椒等,都与滥用或非法使用添加物有关。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实名销售制度,督促经营者对购买者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购买数量和用途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登记,对于购买数量巨大、说不清用途的坚决不予销售。

  “在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认真和分析了问题?是否落实了监管制度?是否尽到了责任?是否抓住了工作重点?”李仲为在会上向各地市工商局长发问。他强调,工商局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考核制度,加大督查、考核、明察暗访力度,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及时、不彻底纠正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负有责任的工商所长和主管局长先免职后调查;对虽然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但查实为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的单位也要从严处理。

下一篇
富平6青年分组开展“抢夺竞赛” 见戴金耳环者就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