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首页 > 资讯 > 陕西

5月起西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2011-04-19 09:45:21  ·   128次点击

西安调整职工医保待遇 看病住院个人花费少

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西安调整职工医保待遇 看病住院个人花费少

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限额 

  5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将大幅调整:住院起付标准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此次西安市大幅调整了大病医疗补助的报销额度和比例,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的支付标准由原来的基金负担90%、个人自付10%调整为基金负担95%、个人自付5%,并将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其中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最高可报35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周艳涛 采写

  一二级医院起付标准降低

  此次西安市出台《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了二级、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从5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以前则是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需按照第三次住院的标准来支付。

  个人支付比例大幅降低

  此次西安市将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大幅降低。

  “门慢病”增血友病等5种

  下月起,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5种慢性病纳入享受门诊治疗慢性病(简称“门慢病”)补助政策范围,使门慢病达到17种;门慢病补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850元下调至700元,调整统筹基金支付门慢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下一篇
陕西老年人享优待年龄限制将降低到60岁 将“一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