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38亿慈善金无合法手续 捐款有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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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38亿慈善金无合法手续 捐款有丰厚回报

2011-04-08 11:11:34  ·   48次点击

神木38亿慈善金无合法手续 捐款有丰厚回报

  3月28日,神木县民生三大慈善公益金正式启动,驻神木企业及当地企业家纷纷举牌。

神木38亿慈善金无合法手续 捐款有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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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白兆东

  发自陕西榆林

  3月28日,因实施全民免费医疗而闻名全国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又爆出一则新闻,仅一个晚上就募捐到慈善公益金38.1801亿元。

  神木县官方对外宣称,此次募捐的38亿元将全部用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即“三大慈善公益金”。

  有知情人告诉《北方周末报》,这个所谓的“三大慈善公益金”没有合法手续,一切均在筹措之中,且与神木县慈善协会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借用该协会财务章,在银行设了一个临时募捐账户而已。

  阵容强大的筹集运作小组

  3月30日,《北方周末报》记者在神木县工商联见到了刚抽调到“三大慈善公益金”筹集运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云托军。

  据云托军称:“一晚上募捐到38亿元的说法,和实际情况有出入,38亿元只是一个意向,这些钱5年后才能逐年到位,其中包括县财政每年3亿元,5年就是15亿元,还有全县干部职工捐赠的,另外煤矿企业捐赠也占了其中一部分。”

  云托军说,“民生三大慈善公益金”办公室是神木县慈善协会下设的一个部门,捐款账户在协会,他只是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普通干事,其它事情不清楚。

  《北方周末报》获得了一份《关于建立神木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三大慈善公益金的实施意见》文件。

  2011年1月21日,该文件以神木县委、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级机关、直属事业机构,抄送到驻神木的所有企业。

  2月12日,神木县新闻网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发布了一则关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三大慈善公益金筹集倡议书。

  同时,神木县“三大慈善公益金”筹集运作领导小组宣告成立,组长由县委书记雷正西担任,县长黄建军、县委副书记郝海东等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

  一位熟悉神木县情况的媒体同行讲,不仅领导小组阵容强大,就连领导小组的39位成员也都是各部门一把手,还根据不同行业下设了8个小组,每个小组的分工都很明确。

  比如第一小组具体负责中央、省、市驻神木企业和外地神木籍知名企业家的资金募集;第二小组负责煤炭系统的慈善公益金筹集工作;第三小组负责全县干部群众(挂职干部)和社会热心人士的慈善公益金筹集工作……

  虽然神木县一再声明,此次募捐活动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而从这强大的筹集运作领导小组不难看出,神木县为此次慈善公益金筹集运作的重视程度。

捐款标准何来?

  3月30日,神木县尔林兔乡财政所高所长对《北方周末报》称:“我们乡干部职工共捐款80700元,其中书记、乡长每人2000元,副科级每人1000元,一般干部600元。乡镇府的由我收集,然后全部打到组织部副部长赵宏博的账号里。”

  为证实高所长所说,本报记者走访了神木县多家企事业单位,调查结果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所有捐款数额基本一致,而且最低的是600元,没有一个捐款者低于这个数字?

  神木县一位干警道出了实情:“这次募捐是政府行为,领导开会动员大家募捐,没有谁会因为这个事情得罪领导!至于600元这个最低标准也是上面定的。”

  有捐赠者对《北方周末报》表示,慈善公益金是利县利民的好事情,人们主要是担心政府能不能把这个钱管好、用好。

  对于慈善公益金的管理,神木县官方回应是将会实行专户管理,公益金理事会成立以后,以书面委托管理协议的形式委托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开设专户,后者据此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煤矿企业在此次募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根据煤矿实力捐款额也不同,从5000万元~1.5亿元不等。

  神木县泰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次捐赠了1000万元,并且与县政府签订了《承诺书》,承诺5年付清,每年交200万元。

  2月28日,陕煤神南矿业公司召开募捐专题工作会。会议决定,神南矿业公司捐资4.5亿元,每年9000万,分5年兑现。

  当问到怎么看待这次捐赠时,泰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高主任笑言:“有些事情大家都明白,就是不能讲!”

  据了解,泰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处整合矿井,而每天生产量就达四五千吨,即便是正常生产矿井也不过如此。而对于这个在整合期间大肆生产的煤矿,神木县煤炭局赵正安副局长称“很正常”。

  “煤矿早些时候就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根据煤矿的生产能力制定了捐赠标准,并且与煤矿签订《承诺书》。”一位知情人讲,“因为煤矿大小都会有点问题,要是‘不听话’后果大家都知道!何况政府承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所以大家都纷纷‘慷慨解囊’。”

  被权力异化了的慈善?

  神木县此次募捐备受关注的不仅是38亿,还有政府承诺的丰厚回报。

  根据神木县政府规定,凡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或单位捐款100万元以上的,不仅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还可以在神木新村广场勒石留名,神木县委、县政府同时授予“神木县民生建设特别贡献奖”;捐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以在神木县杨家将文化产业园或东西山以企业或个人名义修亭一座。

  “杨家将”在神木人心中有着极高地位,能在这样的地方留名青史,对于捐赠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而捐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或神木籍在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享受资源配置和土地使用,并可享受神木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提供的与本人或单位捐款额相等的融资支持,神木县政府还可优先对捐赠企业以有偿借贷款、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重点扶持。

  事实上,让神木企业老板们更感兴趣的还是这个项目扶持,根据规定,凡捐资1000万元以上的本土民营企业和神木籍外地企业均可以优先参与神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捐赠企业在今后经营过程中改扩建项目或新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方面,可根据捐赠企业捐赠金额大小,分类排队给予重点支持。

  其实,神木县这次慈善募捐不是短时间内完成的,而是经过精心策划和运作,长时间的预热后,才举办这个超规格捐资仪式。募捐的不仅有企业,也包括了神木县所有干部职工,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筹集和运作,才有了“一晚上募集慈善公益金38亿元”的一幕。

  是否合法?

  神木县官方多次公开强调,募集到的“三大慈善公益金”,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金管理政策,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建立和使用。

  那么,这次募捐的“三大慈善公益金”到底有没有审批手续?

  3月31日,神木县慈善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对《北方周末报》讲:“此次慈善募捐活动和我们慈善协会没有任何关系。有人拿几百万到慈善协会交款,都被(我们)一一请回。只是县政府借了慈善协会财务章设了一个临时账号,但很清楚地写着‘三大公益金专用’。”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11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

  神木县并没有发生自然灾害,捐赠的企业家也都不是境外捐赠人,神木县政府这种做法是否与《公益事业捐赠法》相悖呢?

  众所周知,政府是服务性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其收入和经费应该主要来自税收,而慈善在本质上是一种民间行为。

  本报试图采访县委领导,一位主管宣传的官员说:“不用见领导了,你们想了解什么神木新闻网上都有。”

  3月28日,神木县县委书记雷正西在该县第五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讲:“‘三大慈善公益金’不仅要在‘十二五’实施,还要考虑‘十三五’甚至‘十四五’,要在10年内达到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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