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杨舒乡乡长驾公车撞死人逃逸 出事后仍正常上班
2010-08-25 10:49:41 · 28次点击
伤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西安晚报延安讯洛川县杨舒乡乡长王小军自驾公车交通肇事后,不及时抢救伤者,反而弃车逃逸,导致一对夫妇1人死亡1人重伤。
伤者危在旦夕
肇事者不知去向
昨日下午,记者从洛川县交警部门获悉,肇事者王小军系该县杨舒乡现任乡长。
据了解,8月5日晚8时45分左右,王小军驾乡政府一辆车牌号为陕J61721的桑塔纳3000型公务用车,驶往县城方向。当车行至杨舒乡谷嘴村路段时,撞上相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一男一女当即倒地不起。据悉,倒地不起者为杨舒乡尧村村民郭文学夫妇。
当晚,洛川县交警大队中队长吉军锋带队赴事故现场勘查。吉军锋说:“交警部门是接到伤者亲属的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的,当时肇事车辆和被撞摩托车均在现场,两名伤者伤情严重,生命危在旦夕,但肇事者已不知去向。随后伤者被120急救车紧急送往县医院抢救,当晚我们勘查完事故现场,肇事者一直没有露面。”
事发近12小时 肇事者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洛川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高速来告诉记者,直到8月6日上午8点左右,肇事者才来到交警大队接受问询调查,说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承认是自己本人驾车。
对于有群众质疑肇事者是否涉嫌酒后驾车的说法,吉军锋说:“由于肇事者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时,距事发已经近12个小时,对其进行抽血化验已经毫无意义,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使交警部门错过了这一关键的步骤,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酒驾行为。”据悉,因肇事乡长系该县人大代表,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法律问题尚需报批县人大后再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展开。
当晚抢救伤者时 乡政府派人到医院付医疗费
据交警部门介绍,郭文学夫妇俩被送往洛川县医院抢救的当晚,杨舒乡政府派人前往医院支付了医疗费。“遗憾的是,经过11天的抢救,郭文学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郭的爱人晁某已被转往延安市延大附属医院救治。”吉军锋说。
昨晚7时许,记者在延大附属医院骨外科一病区12床见到伤者晁某,她双腿缠满纱布,刚刚入睡,陪护的家属一再提醒记者不要打扰晁某。“她一醒来情绪就不稳定,直到现在,大家还没有告诉她丈夫已经离世的实情,怕她受不了刺激,伤情加重。”一家属说。记者了解到,晁某腰椎、双腿多处粉碎性骨折,目前伤情已基本稳定,但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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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乡长仍在上班
本报延安讯昨日下午,洛川县杨舒乡党委副书记尚东东表示,事发后,王乡长一直在正常上班。
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事发后,乡政府一直在积极配合、协助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并特派4名乡干部和遇难者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至于王乡长在事发当晚,是因公务外出还是公车私用?其司机又为何没有驾车等等问题,尚东东说:“这些问题我们正在调查落实中。”并表示,事发后,王乡长一直在正常上班。
记者从洛川县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的认定书上看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王小军和摩托车驾驶员郭某都没有遵守交规靠右行驶,两车在会车时发生碰撞。王小军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后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救助重伤者,而是弃车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