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责成省公安厅年内取消陕O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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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责成省公安厅年内取消陕O车牌

2010-08-19 10:05:57  ·   35次点击

 西安晚报讯 (记者俞刚 实习生张娟) “陕O”车泛滥,严重影响了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形象,何时取消?一系列事关民生的现实话题,近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进入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视野,有关部门近期进行了集中回复。

  责成省公安厅

  年底前取消“陕O”号牌

  网民反映:这几年“陕O”车横冲直撞,不遵守交规,只要有钱有关系,私人老板也可以挂个“陕O”车牌,严重影响了政府及公安形象。

  省政府办公厅回复意见称,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陕O”号牌开展清理整顿,研究取消方案。目前,省政府已经责成省公安厅于今年底前取消“陕O”号牌。

  企业难以兑现

  补助金拟由财政负责

  宝鸡网民反映:“2004年我们在宝鸡市办理了正式退休。可是陕西省2006年发文,2006年起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家长在退休金里计入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费。就是说,2005年以前退休金里就没有这一项。这样的政策明显不合理。”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社厅和宝鸡市政府在回复中表示,近年来,企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加发5%基础养老金一直由企业负责,但部分困难企业、破产企业难以兑现。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2009年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具体确定。”2006年以前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也在发放范围之内。对2006年之前没有发放到位的,将由原企业补发,困难企业、破产企业难以兑现的,将由各级财政负责,方案正在拟定中。

  争取立项

  让群众尽早吃上自来水

  咸阳网民反映:乾县马连乡元村两千多村民面临吃水难问题。

  咸阳市政府表示,近年来,随着村庄规模的扩大,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原有管网输水能力已不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加之村级管理不善,维修维护措施没有跟上,工程设施严重老化,无法正常供水。乾县水利部门多次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但因群众经济基础薄弱,无力筹集建设资金导致无法实施。根据2004年农村饮水现状普查,该村有饮水不安全人数651人,已列入陕西省2008-2012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规划,市、县政府正在积极争取2011年立项实施,让群众饮用上方便、卫生的自来水。

  据悉,陕西省政府部门公开回复网民留言已成为一种常态。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人士表示,许多网民朋友有知识、有思想、有热情,政府工作人员愿意成为大家的网友,求计问策,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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