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扩容”
2010-08-12 17:45:23 · 32次点击
本网讯 近日,千阳县为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本着节约资金,减少浪费,简化管理环节,强化个人责任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千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扩充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基金基数,从而使持续多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低水平状况得到改变。这次依照在职人员不同工龄、本人基本工资(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分档划分不同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补助的办法,可使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月增加最低达基本工资的2%,最高达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9%,职工月平均增加个人账户基金50多元,退休人员月平均增加个人账户基金120多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门诊费门槛过低,个人账户基金看不了几次感冒病的问题,基本缓解了小病住院的矛盾,降低了住院患者人次,实现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费个人负担的减轻。(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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