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公布09工资数据 陕非私营单位年平均30185元
2010-07-19 09:44:40 · 26次点击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卢红曼)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2009年职工工资统计数据,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36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8199元,差距比较明显。
其中陕西省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185元,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上水平。较2008年的25942元,高出4243元,名义增长16.4%,增长幅度高于全国12%的平均增长水平。
数据显示,上海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以63549元位居全国第一位。紧随其后的是北京58140元、西藏48750元、天津44992元、浙江37395元、广东36355元、江苏35890元。全国东、中、西几大片区的收入呈梯度。东部最高,西部其次,中部成为谷底。从行业来看,金融、IT业、科研类位居前三。
此次“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地区的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内容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生病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