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6年罚分均未满12分 可直接换发10年期驾照
2010-06-29 09:46:15 · 26次点击
华商报讯(记者刘俊锋)昨日起,我省各级车管所将对2004年5月1日后,申领6年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条件的,直接换发10年有效期驾驶证。
此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而实施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员称,对今年5月1日至6月28日期间已办理换发了6年有效期驾驶证,符合换发10年驾驶证条件的市民,各地车管所应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驾驶人,为其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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