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起纠纷"陕O"司机电警棍击人 警方称其非警察
2010-06-28 13:08:16 · 21次点击
26日晚,在土门派出所里,唐女士抱着女儿在等丈夫出来。之前发生的冲突让母女俩心惊胆战 记者雷佳摄
华商报讯(记者杨小刚 实习记者宋飞鸿)一辆头顶警灯的黑色轿车与一辆地方牌照轿车行驶中发生纠纷,“警车”司机拿出电警棍,电击对方。昨日,经警方调查,“警车”司机并非公安民警,“陕O”牌照通行证的来源也正在调查之中。 “陕O”司机自称民警办案
据目击群众称,26日晚8时30分,在西安市南二环和西二环立交下,一辆挂着“陕O”通行证的黑色广本车,在转弯过程中和一辆尼桑车发生纠纷,驾“陕O”车男子自称民警办案,用电警棍对尼桑车男驾驶员电击五六次。尼桑车内还有一女士和一个5岁的女孩,女孩吓得哇哇大哭。黑色车辆的挡风玻璃内,放着“陕O”牌照的通行证,打人者电警棍上标着“警用”二字。
被打者称被电时浑身哆嗦
26日晚8时45分,在土门派出所,尼桑车上的唐女士回忆:晚8时10分左右,丈夫韩先生开车载她和5岁的女儿回家,中途超车时引发对方不满,对方将尼桑逼停。“我爱人刚打开车窗,对方就骂骂咧咧冲过来,他手中的警棍闪着电花,伸进车窗对我爱人电击。”双方冲突及该男子电击行为持续约2分钟。
晚10时许,被打的韩先生说,被电击时他浑身哆嗦,意识都模糊了。他额头处有一青色肿包。
这辆黑色广本停在派出所院内,该车前后均无牌照,警灯放在副驾驶座上。唐女士拿出她得到的广本车上的两副证照,其中一副为“2010西安市公安局机关通行证”,其牌照为“陕O00324”,并盖有“西安市公安局计财装备处”公章,牌照为2010年元月1日颁发。
“陕O”通行证出处正调查
26日晚11时,土门派出所民警核查发现,该“陕O”牌照系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所有,车辆颜色是红色,而非这辆黑色轿车。
土门派出所民警称,经调查打人者李某只是推销警用器械的经营人员,确系黑色轿车车主,该车有地方牌照,至于“陕O00324”的通行证从何而来,目前正在调查。昨日凌晨,打人者与被打者达成协议,打人者当面道歉并为韩先生修车。
昨晚,打人者李某对自己的身份不愿多说。据他讲,当时车辆发生纠纷后,韩先生夫妇先开口骂他,将他激怒了,“我当时也比较冲动,现在想来,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