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老妇称家中于右任作品被借走未还 经办人被查
2010-06-25 09:27:39 · 28次点击
左图是文家向法庭举出的证据:《于右任先生书展》一书,第一页就是被崔德志借走的“花竹”对联,上款有“劲民先生正”字样;右边两封信是崔德志1993年给文家的回信(史金英是文劲民的儿媳)
咸阳警方要求崔德志提供“拿走”于右任作品、至今仍将其“保管”在个人家中的人员名单
调查组一旦查到相关作品,将依法遵循“边调查、边回收”原则
作为当年于右任书展的重要经办人、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昨日被咸阳警方带走接受调查。截至昨晚9时许,崔德志仍未回家。
记者从“122件于右任作品去向”联合调查组了解到,昨日上午,以咸阳警方为主的联合调查组已赶往三原县,展开调查。据悉,咸阳警方并没有联系当地警方,而是独立对当年经手于右任作品的相关人员进行逐一调查,特别是书展的重要经办人、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
据联合调查组介绍,由于这一事件影响极大,当年经手于右任作品的人员较多,且大都已经七八十岁,有的身体状况欠佳,导致调查工作困难较大。而在调查询问中,涉及到重要证据的文件资料与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回忆常常出现分歧,使得调查难有突破性推进。
昨日警方对崔德志的调查主要是让他回忆当年从咸阳市政协“借走”于右任作品时,具体参与人员及相应的履行手续,以及作品展出后流向何方。警方要求崔德志提供“拿走”于右任作品的、至今仍将其“保管”在个人家中的人员名单、住址、联系方法以及作品内容等情况。
“下一步,在调查过程中一旦遇到相关于右任作品,将依法遵循‘边调查、边回收’原则。”联合调查组一名工作人员说。
“崔德志借走我家传家宝,至今未还”
韩城一位八旬老人称,咸阳于右任作品去向不明之事与她家的遭遇如出一辙
“二十多年前,崔德志借走了我家珍藏的于右任书法,至今没有归还!我们已经把崔德志告到了法院!”昨日上午,韩城市新城区五星村4组农民文秋芳对记者说,几天前,她才听说了咸阳122幅于右任作品去向不明的事情,这与她家的遭遇如出一辙——1987年,“三原县县委原顾问崔德志以筹办于右任书展为由,借走了我家珍藏的于右任作品”,从此一借不还。
文家:23年前传家宝被借走
文秋芳告诉记者,她的祖父文劲民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与于右任交往很多。于右任曾手书“花竹有和气 图书发古香”楹联一副赠给文劲民。当时于右任还赠送了其他一些字画。文劲民去世后,其子文向忠把这些字画当成传家宝珍藏。
1987年的一天,崔德志等人上门“以三原县人民政府、三原县博物馆筹办于右任书展为由,借走了‘花竹’楹联等于右任作品,但没有写借据。其后,1989年,三原县博物馆编辑的《于右任先生书展》一书中,第1页就刊登了文家曾珍藏的这幅于右任墨迹。
书展结束后,文家人也没有收到崔德志归还的相关书法。
崔德志:“早都给你还了”
昨日,记者找到目前在西安工作的一位文家后人,她回忆说,崔德志当年拿走于右任楹联时,文向忠有些不放心,专门在背面写了名字,还盖了印。只是,当时没有留下借据。
文家从此在韩城和三原之间奔波,多次找崔德志索要,“后来他还了其中一两幅”,但在上款中写有“劲民先生正”的那副楹联,直到文向忠离世也没能再看到一眼。
文家后人都记得,这副对联平时秘不示人,只有新人结婚或是乡村过会时,才会拿出来挂几天,然后就又收藏起来。对于文家人来说,历经动乱年代保存下来的这副书法对联,不光是对于右任墨迹的珍视,更是对先祖文劲民的怀念。
此后,文家后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跑几趟三原县,崔德志也去过韩城几次,慰问文劲民的儿媳史金英等文家人并提出:“于右任墨迹留在三原县博物馆继续展览,有利于发挥该作品的价值。”
到了2006年前后,史金英先后多次与家人去三原县找崔德志,要求归还于右任墨迹,“还给他买了东西(礼品)”,“头一次,说得好,马上还;第二次,说找不到了,给3万元了断。”
文家没同意。“这不是钱的事情,我们不要钱,就是缺钱,也不能要,因为这是先人留下的。”
第三次再去,文家人却听到崔德志说,“早都给你还了,哪有这个事?”文家人气坏了。崔德志说,“要还,你就把当时的手续(借据)拿出来。”
这与连日来记者采访崔德志时、屡次听到他说的一样:“你(咸阳市政协)当时把东西(于右任书法)给谁了?有我的签字收条吗?你现在问我要,把当时的手续拿来。”
崔德志曾给文家回信“我们办事有头有尾”
“借据”没有,但是不等于说文家没有一点“手续”。1989年三原县博物馆编辑的《于右任先生书展》那本书,于家也有一本。记者昨日见到了由书法家舒同题签的这本书法集的照片,已经发黄的纸页上,印着“花竹”对联,上款赫然是“劲民先生正”几个字。
还有别的“手续”——文家多次给崔德志去信催要,崔德志回复过,文家还保留着几封。
记者昨日见到了两封回信的信封、信文。其中一张信封是早已不再使用的竖式,可见年代久远。这些写给史金英的信封上,落款是“中国共产党三原县委员会崔缄”,崔就是崔德志。
在1993年1月13日,崔德志致信说,“史金英女士大鉴:您的来信收到,内情尽悉。信中所述您的情况和要求,不论怎样提出,我们都可以理解。首先向您申明,我们办事有头有尾,绝对不会给任何人留下困难和麻烦。这一点请您放心。”落款是崔德志和另外两人的签名。
崔:既然没手续就是已归还律师:既然已归还请拿证据
2009年9月,文家准备状告崔德志,并于2010年2月10日将崔德志起诉至三原县人民法院。记者昨日在相关民事起诉状复印件上看到,这份起诉是以史金英的名义具状。快80岁的史金英表示:“如果这件事情再没有个结果,对不起我的父亲。”
不仅告了崔德志,史金英还一同告了三原县人民政府和三原县博物馆,并把二者列为第一、第二被告,崔德志是第三被告。
陕西建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万金律师代理了史金英的案子。段万金与崔德志有过几次面对面的“交锋”。崔德志说,既然没有手续,就是已经归还。而段万金则说,“你既然已经承认借了字画,现在你认为已经归还,你就应当拿出归还的相关证据。”
“借据”一直在己手注明“字画已归还”
6月18日,恰巧就在咸阳122幅于右任作品不知去向被披露的那一天,法院开庭了。
段万金说,在庭审时,崔德志举出两个证据,一张是借据,是他本人所写,注明该字画已归还,上有三原县原统战部部长的签字。段万金认为,自己证明自己,这种借据没有任何证明力。
另一份证据是“三原县人民政府于右任书画展览筹备委员会”给全国于右任字画拥有者的一份倡议信,“希望大家踊跃将自己藏有的于右任作品捐献出来,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作出贡献”,正是有了三原县政府当年的这一倡议,崔德志才四处搜集于右任作品。
但是在庭审一开始,审判长就给了段万金律师一个三原县政府的答辩状。三原县政府称,当年举办于右任书画展的时候成立了一个筹委会,具体收集字画都是由筹委会办的。所以,要求驳回原告对三原县政府的指控。
在法庭质证时,三原县政府代理人也不认可这张倡议信的客观真实性,认为这不是三原县政府所为。段万金笑了,难道是崔德志自己假借名义私自印制的?要知道崔德志当时正是该县的一名领导。
当日下午6时许,审判长以本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合议,宣布休庭,再次开庭之日另行通知。记者 孙强 魏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