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西禹高速迷路掉头 进出同一收费站缴费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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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西禹高速迷路掉头 进出同一收费站缴费450元

2010-06-17 10:30:39  ·   22次点击

 在高速公路上跑了1小时,没到目的地只得返回,居然要缴通行费450元。

  15日晚,发生在西禹高速的烦心事,让高陵司机郭先生很窝火。昨日,法律界人士认为,对驾驶人的这种“处罚性收费”,其合法性值得商榷。

“啥叫U型行车?我根本不知”

  15日晚10时许,郭先生驾车从高陵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后,便沿西禹高速前往西安,因对道路不很熟悉,加上夜间视线较差,行至谢王立交附近时,便迷了路。这时,他看见有标识牌上写着“距高陵20公里”的字样。见时间已晚,他决定原路返回。

  当晚11时许,郭先生将车开回领卡时的高陵收费站,缴费时,收费人员称要收450元。

  “我连西安市区都没赶到,怎么要缴这么多钱?”郭先生当即对这笔收费提出异议。

  高陵收费站负责人解释说,虽然他们也相信郭先生没跑全程,但由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是电脑管理,进高速领卡时系统里已有了记录,出高速时,按规定就必须按电脑显示的数字缴费。这位负责人还指出,郭先生当晚的行为就是“U型行车”。

  “啥叫U型行车?我根本就不知道!”昨日,郭先生对收费站的说法仍感到不解。

  昨日,省交通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说,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掉头行驶,进出口为同一收费站,在计算机联网收费流程中简称“U行”。对“U行”驾驶者,将按照全省联网高速最远点的两倍收取费用,其带有惩罚恶意逃避缴费等不规范行车行为的意思。

  在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开办的“陕西省收费公路公众信息网”上,对“U型行车”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解释:“U行”车,即出入口为同一收费站的车辆。

  律师认为“处罚”有悖公平原则

  目前,我国各地对于“U行车”的处罚规定不尽相同。“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对‘U行’车,按全程收取通行费;而湖北省高速公路规定‘U行’车辆,在15分钟以内免费,15分钟—35分钟的按最近站两倍费额收费,35分钟以上按最远收费站2倍收费,若能证明U转地点的,则按U转地点附近收费站的收费标准的两倍收费。”昨日,一业内人士说,“U行车辆”现象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高陵收费站上高速,又从这里出站,在1小时左右时间内,司机不可能跑完全程,外地分时段收费的做法很科学,也很可取,我省也可以参照。”昨日,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虎军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调看监控,来证实当事车辆是否走完了全程,进而根据真实情况合理地进行收费。

  蒋虎军说,使用高速公路是民事合同关系,“按最远全程两倍收费”的处罚措施,有悖公平原则。记者 刘俊锋 实习记者 侯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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