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管委会团购住宅 只给领导住的楼装电梯
2010-06-03 10:02:20 · 29次点击
在高新幸福城6号楼内,这幢六层高的楼房安装着电梯 本报记者 卫楠 摄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卫楠) 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在辖区内团购了9幢住宅楼,其中只有六层高的6号楼和9号楼安装了电梯,且每套住房面积达192平方米,但房价比同一小区其它楼房明显偏低,这引起一些干部、群众的质疑。
两幢电梯楼被称为“官宅”
近日,有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渭南市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曾于2007年团购该辖区内高新幸福城的9幢住宅楼,其中6号、9号两幢楼分别只有6层,却安装了电梯,且每套面积达192平方米。
几位自称是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单位干部但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称,在这两幢楼房中,住的全是管委会和各部门的领导,甚至有人将这两幢楼起名为“官宅”。有网友发帖称,六层住宅楼安装电梯,这在渭南市尚属首家。
在接到举报后,5月31日,记者前往该楼盘调查。在位于高新区的幸福城住宅小区B区中,9幢外部色彩、结构几乎相同的楼房,与其他7幢楼房并无什么两样,但走进楼内却发现,6号楼、9号楼楼内确实装有电梯。记者在几户正装修的房屋内采访时,装修工证实面积确为192平方米。
爆料人称,团购的这9幢楼房都是2008年3月份交工的,2007年在集资团购房屋时,均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多一点,“没有超过1100元”。采访中,幸福城C区的几位住户证实,2007年他们购房时,均价都在每平方米1400元以上。而高新区管委会团购的房屋均价比他们所购房屋价格低300余元,团购优惠幅度竟高达20%以上!而且,6号楼、9号楼还装有电梯,让他们实在无法理解。
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单位的干部称,他们购买的房屋面积比6号楼、9号楼小不说,其他7幢楼也没有电梯,但价格与领导所购买的6号、9号楼基本持平,“一样的价格,为啥领导的楼装电梯?”
交房两年只入住10多户
经记者调查,该楼盘系陕西裕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08年3月交付使用。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曼联德威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其中6号楼、9号楼各两个单元,共有48户,楼上住的都是领导,但目前只有10多户入住。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开电脑资料,记者发现,多数空置的房屋都拖欠各种费用。其中6号楼一李姓房主拖欠物业费达1200多元。工作人员称,装修后的物业费与其他楼相同,每平方米0.35元,只是每个月多50元的电梯费。
渭南高新区房管所有关电脑备案登记显示,给这9幢楼办理备案登记的一人名叫王学忠,一人叫谭文德。房管所工作人员称,这两人都是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
高新区房管所两名工作人员称,当时这两幢楼的售价每平方米均价1000多元,不到1100元。高新区管委会在购买这9幢住宅楼时,只有高新区房管所的工作人员嫌离城区太远,没有购买。
谈起6号楼、9号楼安装电梯,两人都称,“那是领导住的”。其中一位女工作人员说,这两幢楼每套住房面积确实是192平方米。
对于六层楼房装电梯的问题,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宅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对于六层以下住宅装电梯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