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发通知售廉租房引争议 低保户担心无房可租
2010-06-01 09:01:09 · 26次点击
“廉租房就应该只租不售啊!为啥要对外卖?”日前,岚皋县决定对外出售廉租房的消息在该县低保户中引起争议。
低保户担心没有廉租房可租
5月25日下午2时,岚皋县60岁的低保户王小红(化名)还租住在一间危房里,眼看房子要被拆了,
她却租不到便宜的新住所。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岚皋县首批保障性住房出售通知》。按照这一通知,将有280套廉租房被出售。王小红说:“岚皋县刚建成的陈家沟廉租小区目前只卖不租,而且要交2万元或3万元定金,我们哪来那么多钱!”
有同样担心的还有不少市民,65岁的寇玉凤和48岁的杨志成已经领了近10年的低保,“我们哪里有这么多钱,廉租房不是应该只租不卖吗?”“即便是卖,也要先让我们先租再说。”
岚皋县发《通知》出售廉租房
记者在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门口,看到了公开贴出的《岚皋县首批保障性住房出售通知》,上面写着首批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为329套,包括280套廉租房、42套经济适用房。其中拟售的廉租房包括45平方米的7套、54平方米的133套、66平方米的56套、88平方米的84套。
在贴出的《通知》中,廉租房出售的当期均价为每平方米1250元。按照通知要求,申请购买者需在5月18日至6月18日之内,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同时缴纳定金。定金分别为2万元(50平方米以上80平方米以下)和3万元(80平方米以上)。
县房管所称出售有政策依据
岚皋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邱新建表示,对外出售的举措,是按照安康市建设局和安康市物价局印发的《安康中心城市廉租住房出售暂行办法》执行的。他说,廉租房出售已有先例,岚皋县也是按政策办的。愿意买还是愿意租,由低保对象自己选择。
当被问及是否考虑到低保户难以购买廉租房时,邱新建说,想购买的人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而这也是为了使领低保者有一个资产升值的机会。
廉租房出售是否会使一些想租廉租房的人无房可租呢?
对此,邱新建强调:“我们会保证所有想租廉租房的人都有房可租,截至目前,排队购买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人只有93人。当申购在6月18日结束后,我们会安排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廉租房租赁的排号。”
住建部将规范廉租房管理
5月31日,记者致电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一位姓胡的工作人员表示:“廉租房是否能对外销售,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规定,有些地方可以出售,有些地方规定不能出售。廉租房对外出售可能带来很大的问题,目前国家正在就廉租房的产权问题征求地方和各部委的意见,下一步将出台一个指导性的意见进行规范。”
部分城市出售廉租房
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肇始于贵州。
2008年11月,贵州省安顺市在全国首次尝试。随后,甘肃、云南、福建、安徽、河南等地也推出廉租房销售办法,并引发争议。
专家表示,在现行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对廉租房“租售并举”进行限制。从国家有关部门的口径看,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保障方式探索也没有反对。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是这些城市搞“租售并举”的主要原因。
但专家也指出,廉租房出售的做法,可能会有挤出效应,把最该保障的那部分人挤出去。如果建设一批就卖掉一批,很可能导致几年后政府手中没有足够的廉租房源可供出租。(记者 李振赵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