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角高墙”让劳动法遭遇钉子户
首页 > 资讯 > 陕西

“四角高墙”让劳动法遭遇钉子户

2010-05-27 10:38:18  ·   25次点击

 西安石油大学杨福龙等六名炊事员向省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月28日,仲裁部门将开庭审理杨福龙等六人讨要社保一案。针对杨福龙等人这起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讨要社保一案案发原因,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得知此案在一些事业单位具有普遍性。
    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工作人员说,杨福荣提供了自己1993年获得的一盖有 “西安石油学院(西安石油大学前身)餐饮服务中心”的先进个人证书,同时提供了餐饮服务工牌、出入证等能证明自己在学校餐饮岗位工作的证明,也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仲裁部门便会立案仲裁。然而,虽然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如此迅速立案仲裁,却还是让不少类似于杨福龙的编外人员高兴不起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局一工作人员说,在目前类似高校的事业单位,存在不少像杨福龙这样的编外人员。在学校,特别是高校,大量的后勤人员、保安、临时聘用的学生政治辅导员等,他们由学校人事部门、经济独立的后勤集团、没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学院等部门招聘,他们的人事关系完全不受上级人事部门管理,这些人员的工资也由实际招聘单位支付。按理说,学校招聘的这些编外人员应该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可由于高校这一特殊的事业单位性质以及特殊的高校“四角高墙”,让《劳动合同法》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遭遇钉子户。
    目前,事业单位员工分为编制内外,这种状况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媒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有的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数量甚至超过编制内员工,承担着主要的业务工作。但是,干得再多、再好,如果没有编制,其处境还是非常尴尬,通常和编制内员工没法比。收入差距是一方面,此外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障、落户口、评职称,向上发展也往往得不到平等的机会。
    编外人员不能“同工同酬”,其所在单位其实也有难处。西安市东郊一高校人事处负责人说,在高校一个编制,意味着一份财政拨款。一个事业单位有多少编制,不是单位本身能决定的,每增加一个都要花很大功夫。何况,目前各级编制部门对事业编制的总原则是 “精减”,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大的职能变化,扩编几乎不可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曾说,“事业单位的双轨制用工则有赖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他认为,事业单位应继续深化改革,能改制为企业的则企业化运营,脱离编制的限制;某些事业单位为主的行业可以打破壁垒,让国有、民办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他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加大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力度,这将为解决双轨用工的难题创造条件。
    体制不顺,高校编外人员仲裁的案子不在少数。前不久,因为工作及“三金”等问题,55岁的司机芦师傅和西北大学打起了官司。据悉,芦师傅此案历经劳动仲裁、法院审理等多道程序,双方均不服结果。无独有偶,今年4月下旬,在西安工程大学工作四年的辅导员张鹏举也因“三金”问题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书下来一个多月了,可学校迟迟兑现不了补缴社保的仲裁决定。近日,记者就学校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一事,咨询了西安市养老经办中心。一位张姓的科长说,学校编外人员养老保险缴纳,需要学校来此立户,核定工资标准后才能缴纳。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没有高校为编外人员在此立户为编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
    西安市桃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雄说,在就业如此紧张的今天,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改革缓慢,他们高高在上,无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事件时有发生。一裁两审制可能拖长的“打官司”周期,以及如今法院个别案件执行难的现状,让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很难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本报记者 薛生贵

下一篇
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发出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