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天价出租车”运营8年亏34万 交通局:可退货
2010-05-13 09:24:24 · 31次点击
“42万元有偿使用费不会变!如果你认为太贵,在挂牌照前可以退货,我们退还你所有预付款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针对子长拍卖出租车经营权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昨日,子长县交通局副局长李亚宁说。
今年初,子长县政府公开拍卖40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拍卖的结果是每辆车8年经营权为42万元。因与国家及省政府的相关政策不符,拍卖后不久,延安市客运办紧急叫停,并要求及时纠正。随后,子长县又将这40辆出租车许可给该县3家出租车公司经营管理,政府从出租车公司收取“每辆出租车有偿使用费”42万元。
昨日下午,几名子长的出租车车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淡旺季拉平每天收入400元,除去修车等影响,每年按运营350天计算,全年收入为14万元。但每辆车必须支付的费用有:管理费9600元、保险费1万元、保养修理费5000元、营运税600元、季度检验费1440元、审验道路运输手续1000元、驾驶员服装1600元、司机工资15600元,共计4.48万元。在确保无交通肇事的情况下,每辆车每年利润为9.5万元。
此次参与拍卖的出租车须缴纳有偿使用费42万元,购车款15万元,再加其他费用已经达到60万元。8年内必须更换一辆车,再追加15万元,8年应支付营运成本为35.9万元,8年共支出需要110.87万元。而每辆车在8年内的运营收入为76万元,亏本达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