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涉黑团伙称霸纺织城 黑老大魏永丰终审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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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涉黑团伙称霸纺织城 黑老大魏永丰终审判无期

2010-04-16 09:54:24  ·   31次点击

昨日,涉黑团伙成员在市第34中学院内听候宣判。记者翟小雪见习记者王燕 摄

  昨日,当省高院对称霸纺织城5年的18人团伙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时,附近深受其害的群众舒了一口气。省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魏永丰、郭毅被判无期徒刑,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到两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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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页判决书

  多名法官轮换读

  昨日上午,纺织城周边的上千名群众陆续来到市第34中学院内,他们都是来旁听公开审判的。对于以魏永丰为首的18人犯罪团伙,周围一些居民听说过,有的还有所了解。有群众说,这伙人受到法律制裁让大家感到安全很多。

  9时30分,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当读到他们的年龄时,场下群众唏嘘不已。因为这18人当中,除魏永丰、郭毅、万德林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外,其余15人均为“80后”。虽然年龄不大,但这些小伙子做的事却让人有些恐惧。从2003年初至2007年底的5年间,他们在纺织城一带大肆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让他们称霸一方,团伙内部也是“奖罚分明”。同时,他们罪行之多也让人咋舌,仅判决书就整整120页,即使多名法官轮换也读了1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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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行累累 曾将受害人关进狗舍电击

  2003年初,被告人魏永丰以暴力方式介入他人位于灞桥区一垃圾场的经营纠纷,并因此在纺织城有了恶名,随后便开始网罗这一带的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无固定职业人员,通过实施违法活动不断扩大势力和社会影响。几年中,先后将侯皓玮、孔祥熙、杨涛等人组织到一起。为了控制组织成员树立权威,魏永丰经常请组织成员吃、喝、玩,以给他们寻找临时工作等方式笼络大家,要求他们随叫随到。而对不听指挥、背后说自己坏话、有欺骗行为的组织成员,会以扣发“出场费”、体罚等方式惩罚。逐渐形成了以魏永丰为首,万德林、郭毅等为骨干成员,车力军、翟鹏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纺织城形成恶名后,从2004年到2007年,他们强行驱赶在娱乐场所消费、娱乐的群众,威胁业主打砸业主物品;在非法强行拆迁中暴力滋事,撬门扭锁、随意殴打群众致伤多人,疯狂打砸商户商品;在绑架、抢劫犯罪中,殴打侮辱被害人,将被害人关进狗舍,以通电电线电击,针管抽血等惨无人道的手段,进行非人折磨和残害。

  这些犯罪行为对纺织城和临潼区旅游街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几年里,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抢劫犯罪1起,绑架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并有组织地进行了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81000元、聚众阻挡拆迁和违法强行拆迁、插手他人民事纠纷、代人强行讨债和驱赶农民工等违法活动。共计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11次,致伤6人,违法所得共计346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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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原判 “黑老大”终审被判无期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魏永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并对郭毅等17人判处无期徒刑至二年又三个月的不同刑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魏永丰、郭毅等13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二审审理,于2010年3月22日作出终审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郭欣 实习生熊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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