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国劳模评选工作开始 企业职工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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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国劳模评选工作开始 企业职工不低于45%

2010-03-23 13:45:19  ·   27次点击

 本网讯 3月22日,记者从陕西省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将于今年“五一”前召开。本次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000名,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共75名,特邀代表 4名。

    在我省75个推荐名额中,以企业职工为重心,并包含一定比例的农民工。推评工作要求企业职工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5%。农民不低于20%,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20%,农民工不低于6%。4名特邀代表,分别从一线工人、农民、科技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四个方面的历届全国劳模中择优选择。

    陕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人民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把关。

    我省推荐人选和事迹简介表、单行材料,应于3月26日前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柳江河 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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