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拉土车6月底前统一安装GPS 不备案者将处理
2010-03-17 10:25:41 · 21次点击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公告,对渣土车“二环内限速40公里;二环外限速60公里”进行了明确,同时首次对渣土车按专用车辆进行管理,实行车辆及其驾驶人两级登记备案制度。
4月25日起,未备案者将被处理
交警介绍说,各大队将尽快与区政府及市容园林部门联系,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实施备案并抄报支队综合整治办公室审核批准后,颁发备案证。备案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结束。
各大队要严格落实车辆及人员备案,对运输车辆将逐步实行定线路、定时间的限制通行制度。支队整治办公室将根据违法违规情况,按季度对备案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的取消备案,取消车辆上路运行资质。
4月25日起,凡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及驾驶人备案资格证件的,不得上路行驶,违者依法处理。
6月底前统一安装GPS系统
据了解,对渣土车还将全部实行“统一顶灯、统一放大号及反光条、统一颜色、统一GPS管理”的“四统一”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具有夜间亮示功能的顶灯由支队统一设计、统一安装。对车辆放大号及反光条不全或损坏的,进行统一增补,所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颜色统一为绿色,对不符合规范的车辆将逐步进行改造。清运车辆必须具有公安机关统一安装的GPS系统以便监督管理。此项工作6月底前全部完成。
近期每周至少两次大整治
据了解,3月10日至4月10日,交警支队每周将至少安排两次全市范围的统一整治行动;各区大队每天20时至22时,在辖区内设置一处集中整治点,安排警力不少于10名,开展集中整治。
4月10日后,支队将根据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违法违规情况,每月适时部署整治工作。
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登记需持有下列手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市容园林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清运资质证明。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备案需持有下列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市容园林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清运资质证明、车辆交强险凭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GPS安装使用证。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驾驶人备案需持有下列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A1、A2、B2驾驶证 (且五年以上)、本人身份证。本报记者 刘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