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新标准23日起实施 统一按建筑面积缴存
2010-03-16 09:55:44 · 28次点击
管理部门和银行协调,增加了缴费网点方便业主 本报记者 董国梁摄
西安大修基金新旧标准缴存过渡期还剩下不到一周时间。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醒开发建设单位及业主:新旧标准三个月的过渡期(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不会再延迟。23日前缴存,业主还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或按房款或按建筑面积缴存);23日后将统一按新标准(按建筑面积缴存)实施。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要求:
已代收维修资金但仍未开立账户的开发建设单位,到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领取用户名,补录小区楼盘信息及业主个人信息,将代收的维修资金转入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维修资金专户,换取统一的《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收据》后,发放给业主。
已在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领取用户名的开发建设单位,务必于3月23日前将小区楼盘信息及业主个人信息全部录入维修资金网上办公平台,并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发给业主。
持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的业主请于3月23日前将维修资金缴存至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维修资金专户,并领取西安市统一的《西安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收据》。
缴存服务
批量缴存小区可上门服务
29个窗口受理大修基金缴存业务
昨日下午4时,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口,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的90多位工作人员引导缴费业主,按现金缴存和POS机划卡等缴存方式到指定柜台办理。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协调中行、建行,将维修资金缴存窗口从原先的6个增至29个,窗口每日接待办理和咨询相关业务的市民1700多人次。
现场正办理业务的业主方女士说,她是下午3点30分路过这里,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办完了所有手续,感觉比较方便,没有想象中那么拥挤。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王建安表示,对成批量集中缴存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可由物业或者开发单位向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可上门服务。
■缴存地点
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现金和刷卡)
琉璃街口中行西大街支行(现金)
特别提醒
缴纳日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昨日下午5时,有市民现场咨询王建安:如果在3月22日前办理了手续,在3月23日以后交钱是否还可以享受原标准?王建安解释,能否享受以所缴纳大修基金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他举例说,比如业主刘某3月22日前已开具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按旧标准计算,他需缴纳大修基金7000元钱。但他因故在3月23日以后才缴费,按新标准来算为7800元,那么他就必须按照新标准缴纳7800元,和老标准相比需多交800元钱。
已代收拒不转入专户将罚款
业主可持身份证查询缴存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或物业已代收业主维修资金却迟迟不入专户的问题,王建安说,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已代收维修资金的,应当按规定将代收资金划转至维修资金专户。逾期未转入专户的,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转入专户;对拒不转入专户的,处维修资金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对于如何查询自己维修资金的问题,王建安介绍,业主携带身份证及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到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就可以进行查询。
另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局春节前召开的局长办公会针对大修资金逾期未转入专户、拒不转入专户的房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公司,已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记者陈思存 实习生 武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