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将统一 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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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将统一 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2010-03-04 09:32:44  ·   97次点击

 

    左可 绘

    西安晚报讯 记者 王丽 实习生 苏焕荣)同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工资为何高低不一?独生子女保健费长期维持低标准,还能继续吗?记者昨日获悉,正在修改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整。条例有望今年内出台。

    疑问

    同样享受奖励金 待遇差两倍

    “政府财政收入提高了,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奖励也该调整了。”这些天,不少市民通过本报《晚报直通北京》栏目表达这一心声。

    家有独子的市民魏慧说,今年她以企业职工的身份退休,每月领取1000多元的退休金,其中作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加发部分为每月50元,而同龄的公务员退休人员则加发150多元。署名“‘计生’公平”的传真写道:目前我省在职工退休的计生政策方面存在不公平待遇,2006年以后退休的有独生子女的职工养老金增加5%,以前退休的则没有,大家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同是“独生子女”父母为何搞“两种待遇”呢?

    市民王文涛说,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翻了几番,职工平均工资涨了十几倍,虽然西安市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现在的10元,但并没有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抚起到奖励作用。

    调整

    原政策已丧失利益向导作用

    “优惠政策已变成普惠政策,不能再起到利益导向作用,我们正在调整政策,尽快制定合情、合理的新条例。”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建纲就此问题表态。

    今年1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网上征求《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公众意见,在对“生育政策”、“奖励政策”等九大焦点问题做出调整和修改后,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民建陕西省委日前通过调研建议,应把补助重心转移到独生子女父母身上,并将这项政策全面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范畴,大幅提高独生子女补助标准。原来政策规定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已进行了提高,但幅度不大,应提高到50元,基本保持这项政策制定之初占基本工资收入的比例。

    针对退休奖励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条例(修改草案)明确写道: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以本条例公布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合计不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加发退休金所需经费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奖励肯定要统一标准,一律不和个人在岗工资挂钩,标准将大于或等于过去的标准。”赵建纲还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将获得每月60元的奖励扶助金。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条例(修改草案)删去了原来“独生子女保健费不低于5元”的规定 ,具体数额由省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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