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支队更名 撤销原交通管理支队1至11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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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支队更名 撤销原交通管理支队1至11大队

2010-03-04 09:32:25  ·   42次点击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区大队辖区示意图

    华商网讯 2009年2月26日上午,西安市交警支队机构调整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交警支队会议室内隆重召开。将原“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更名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加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同时,对交警支队机关和各执勤大队名称、管辖区域划分、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等都同步进行调整。

  随着西安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近年来我市的城市道路增长迅猛,据统计,截止07年底,我市道路已由98年的2910多公里增加到8500多公里,机动车拥有量正在以每年10万辆左右的速度迅速增加,目前已达到85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120万余人。城市道路、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急剧增长给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和挑战,必须寻求新的管理机制和模式,适应交管工作的客观需求,为我市的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在本次机构调整中,撤销了原交通管理支队1至11大队,分别设置新城大队、碑林大队、莲湖大队、雁塔大队、灞桥大队、未央大队、高新大队、经开大队、曲江大队9个执勤大队;保留高速大队;新增设特勤大队。各大队调整后,根据辖区面积、道路及交通管理任务等重新划定了管辖区域。调整后,一线大队的管辖区域与区级政府行政区域基本一致,改变了过去一个大队跨多区、一个区有多个大队的局面。

  这次调整,在高新、经开、曲江交管中队的基础上,扩编为大队处级建制,目的就是使交通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我市承办各类大型活动、接待国内外贵宾来访等活动不断增加,交通警卫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次调整中增设特勤大队处级机构,加强了机动、高效的交通管理快速反应力量。

  调整后,交警支队机关精简处级单位1个,基层增加处级单位1个。机关科级机构由原来的40个缩减为28个,基层科级机构由原来的85个增加为101个。调整后的基层一线实有警力为1625人,占支队总警力的83.9%,较调整前提高了1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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