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神河中学校长违规收费67万 销毁票据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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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神河中学校长违规收费67万 销毁票据被判刑

2010-03-04 09:32:23  ·   53次点击

 本报安康讯(记者 俞刚) 违规以学校名义连续四学期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67万余元,被举报事情败露后又伙同他人将“小金库”73万余元的账目票据烧毁,旬阳县神河中学校长柯美根因犯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招待费超标 一年高达20万

  据介绍,由于工作能力强,柯美根于2005年8月从旬阳县一个乡级中学的副校长调任神河中学校长。“他到任两三年时间里,学校教学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旬阳县教育局一位负责人昨日这样评价,“他没去之前学校一年只出10来个大学生,现在每年考上大学的有100多学生”。

  但到2009年春节过后,很多认识的人才听说柯美根被司法机关调查,且被判了刑。“听说跟学校招待费用超标有关。”因为在2月22日晚,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校会计通报称学校2008年仅招待费用高达20余万元。

  目前在校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何升斌坦承2008年的招待费用确实达到了20余万元。“这跟学校去年12月搞校庆有很大关系,仅用于校庆的费用就达10万余元。”但对招待费为何仍然超标,何升斌无言以对。

  据了解,神河中学一年能收的费用大约在16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学校一年的招待费不得超过收入的2%,也就是说神河中学正常的招待费应不应超4万元。

  销毁会计凭证校长被判6个月

  2008年10月,旬阳检察机关根据群众反映对柯美根进行了调查,并于10月31日对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明:从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神河中学以学校名义连续四学期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补课费67万余元。

  据查,学校收取的账务由神河镇人王军管理,期间学校违规收取的费用用于支出学生资料费和学校征地办证费用共27万元。2008年6月,校长柯美根、副校长何升斌和王军共同商议,让学校会计刘昌运将王军管理的账务作以审核。2008年7月,柯美根以“资料费票据单单片片的,一收一支不需要入学校财务大账”为由,与王军、刘昌运把资料费凭证烧毁,同时被烧毁的还有何升斌保存的学校一名教师移交的6万元的资料费票据。所烧毁资料费、补课费票据涉及金额达73万余元。

  由于案发后柯美根配合检察机关供述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旬阳法院以销毁会计凭证罪对柯美根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判处王军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目前,旬阳县有关部门正在对神河中学相关账目逐一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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