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总人口2012年将达3870万 城镇化水平达34%
2010-03-04 09:27:14 · 54次点击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曾是人们对我省薄弱的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形容,不过这样的“窘境”在2012年将有望得到根本改变。4月1日,陕西省县域城镇化工作会议在西安隆重举行,这是3月31日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之后的一个重要分会。根据我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今后,我省大部分县城居民不但可以喝上自来水、用上天然气,还将不再受到垃圾困扰。出家门还能享受到公园绿地,在县城剧院看戏,有自己活动的体育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子青指出,根据《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预测,到2012年,全省总人口将达387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达到30万以上的县城1个(户县),20-30万的2个(神木、靖边),10万-20万的12个(富平、蒲城、城固、勉县、三原、乾县、凤翔、洛川、岐山、华县、武功、礼泉)。届时,我省县域城镇化水平要达到34.3%,县域人口达到790万;到2020年,县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3.5%,县域城镇人口达到1000万。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
2012年,全省县域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将基本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6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人均道路面积达8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85%;建制镇、村庄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县城有剧院和标准化文化馆、图书馆、镇乡有标准化文化站,村有文化活动室。教育资源将向县城和重点镇集中。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30%的县城建成园林县城;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2平方米,居住环境优美,设计功能齐全。
全面推行农房确权办证
在城镇建设方面,李子青表示,我省一方面将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建制镇的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将移民搬迁、旧村改造、空心村治理、破产工矿企业场地利用、川道河滩治理等开发复垦的土地,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农村成片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城镇的开发建设。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办法,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以上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行农房确权办证,为农民以农房作抵押申请贷款、提供创业资本金、增加财产性收入等创造条件,鼓励长期在城镇经商、务工的农民用宅基地在城镇换房。另外,道路、给水、排水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由政府负责建设,供暖、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省上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谁投资、谁受益。
100个县域重点镇
赋予县一级管理权限
李子青称,我省现有建制镇827个,这100个重点镇首先不能是县城所在的镇,它必须具有自己的“过人之处”:如镇域生产总值超过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0万元,生产总值增幅连续3年在15%以上;如镇域人口3万人以上,镇区居住人口5000人以上、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如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便捷的建制镇或者是具有独特文化旅游、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有潜力的建制镇。
入选的100个重点镇将拥有县一级管理权限,不但要在重点镇建立一级财政,设独立国库的财政管理体制,还将设有2人编制的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省上还将建立陕西省城镇建设投资公司,为100个重点镇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其建设用地指标将单列,土地出让金收益除农民安置补偿和有关税费外,将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镇还将按照县城标准征收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收取对象为法人和在城镇中从事非农产业、并长期居住在城镇的自然人。(记者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