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西乡原粮食局局长受审 涉嫌贪污受贿5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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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西乡原粮食局局长受审 涉嫌贪污受贿51.6万

2010-03-04 09:25:54  ·   23次点击

本报汉中讯(记者李彪)昨日上午,在去年抗震救灾粮缺斤少两事件中落马的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悉,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51.6万元及将100万公款挪给自己入股的公司。案件当庭没有宣判。

  救灾粮短缺粮食局长落马

  2008年6月,本报等多家媒体陆续曝光西乡县部分乡镇出现抗震救灾粮缺斤少两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西乡县发放的第一批抗震救灾粮由县粮食局采购调运,粮食局指定由私营企业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和西乡县利民粮油加工厂加工提供。其中,西乡县板桥粮油加工厂员工在老板指使下,标识为20斤/袋包装的救灾粮实际装量只有17~19斤,存在缺斤少两问题,发放范围为马家湾、司上等10个乡镇,共短斤少两27607斤。

  事件曝光后,时任县粮食局局长的王安武被停职检查,其一些经济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据了解,今年48岁的王安武,2003年8月至案发前任西乡县粮食局局长。而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那就是王安武曾于1984年12月4日因流氓罪被西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与财务股长私分65万公款

  检方指控,2005年4月,王安武指使西乡县粮食局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股股长张某,将下属贯山粮站峡口粮点和杨河粮站柳树粮点的503690公斤稻谷调运至县粮食局直接管理的粮食储备库储存未入账。2005年5月,县粮食局决定将这批稻谷由粮食储备库加工成大米销售,成本上交西乡县粮食局,利润由粮食储备库支付加工费和人工工资。粮食储备库将该批稻谷加工成大米销售后,分6次上交给县粮食局财务股现金共计651456元。粮食局财务股向粮食储备库出具一张收款收据。

  据调查,粮食局财务股第一次收到粮食储备库交来大米销售款后,王安武指使财务股股长刘凤霞将此款单独保管,不要进入粮改专用账户。2005年12月和2006年1月,王安武以县上主要领导购地修房为名分两次向刘凤霞出具借条共计借用60万元。2006年10月,该借款收回。当月,王安武向刘风霞提议,将651456元私分掉,刘表示同意,并将王安武所出具的两张共计60万元的借条交给王安武,王当场将借条销毁。王分得45万元,刘凤霞分得20多万元。随后,刘从粮食储备库索回651456元收款收据予以销毁。

  挪用公款100万元给股份公司

  2005年11月,王安武找到自己参股的西乡县金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某,并对李说:“我们签个假借款协议,从粮食局转一笔款到金牛公司账上过个路,然后就转走。”当日,王安武安排刘凤霞打印了一份虚假借款协议。2005年11月4日、11日,刘凤霞以归还金牛公司虚假借款名义,分别向金牛公司转款186.6万元、180万元。当366.6万元钱转到金牛公司后,刘凤霞把已经装订好的财务记账凭证拆开,从中抽出了7张销售粮食的收款收据,后重新开了7张假收款收据顶替了抽出来的销售粮食的收款收据,重新做了会计记账凭证,并将366.6万元粮改资金隐匿到账外。

  2005年11月4日,李某提出从粮食局借100万元使用,王安武表示同意后,金牛公司将粮食局转入的366.6万元中的100万元陆续用于给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及其他业务支出。

  2006年1月23日,王安武安排刘凤霞将剩余266.6万元转到西乡县粮食局下属企业白龙良种猪繁育场账上。2006年3月14日,王安武又安排刘凤霞将260万元从白龙猪场转到陕西西乡省粮食储备库油厂账上,借给该厂承包人屈某使用,剩余的6.6万元转回到粮食局粮改专用账户上。2006年8月9日至2007年11月9日,金牛公司分四次将100万元还给王安武。王安武将100万元现金借给屈某使用。

  检察机关还查明王安武收受贿赂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王安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和收受贿赂,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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