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西安创业 还没开张就被罚款
2010-03-04 09:25:35 · 23次点击
还没开张,就被罚款 本报记者 董国梁 摄
毕业3年的大学生王安立在西安市太白北路租了一家店面,刚开始装修就被城管执法人员罚了1000元,而且两天来了3拨执法和收费人员,这让开始创业的小王困惑不已:不知道还有多少罚款和收费。如果再被折腾几次,创业费用就明显不够了。
一间约为17平方米门面房外,卷闸门半拉着,王安立(化名)站在房里边,焦急地看着两位装修师傅干活。等房子里面简单粉刷完后,王安立将开始在这里卖时尚女装。
开业装修 先罚千元
装修从4月7日开始,但一开始就显得不顺。当日上午8时许,两位装修师傅开始干活,一个小时后,进来两个自称是城管执法的人,要求出示装修的相关证件。“确实店里没有办什么装修手续,对方就让停工。”王安立说,除了要办工商、税务等证照外,室内装修要办手续,他确实不清楚。
当时并没有在店里的王安立说,中午时分,他和执法人员见了面,对方告诉他,要么去办施工手续,要么就接受罚款,按照规定,罚款金额是1000元到3000元。“当时考虑要在这里做生意,还是要和执法人员搞好关系,交罚款好些。”王安立说,后经过讨价还价,罚款金额确定为1000元。
他身上当时仅有1000元钱,是准备买货架的,全缴了罚款,对方却没有开票。“通过家里的关系,下午对方把票据送了过来。”他说,也是多亏了这些罚单,免去了再次被罚款。
第二天上午9时,店里又来了两个城管执法人员,要进行检查。当他说了前一天已罚款的情况后,对方查看了票据,才离开。“刚松口气,过了两个小时,又来了一拨人。”
这次来的是街办工作人员,要求缴纳卫生费:每平方米10元钱,按室内立体面积来计算。“这一算下来,就是700元左右。”王安立无奈地说,只能是和街办“商量商量”看了,4月6日从上个房客手上接过这个门面时,那个房客就给他说过,有些罚款和收费是可以“商量”的。
室内装修罚的什么款
王安立今年26岁,三年前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正式工作。4月初,他在西安市太白北路发现有门面房出租,“这地段偏成熟,客户群很年轻,适合出售时尚女装。”
此次创业,父母也非常支持,给他资助了6万元,加上自己一点积蓄,开个店应该正好。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房租每月3000元,一次交三个月还有押金,仅这些就是1.2万元。由于地段好、有空调以及装修等成本,给上个房客转让费3.6万元。简单装修、购置货架等费用在4000元。之后还要进货,约在2万元左右。
王安立的困惑之一:“不知道还有多少罚款和收费。如果再被折腾几次,费用就明显不够了。”到现在,他的装修还在进行着。但让他不明白的是:罚款过后,再没有城管人员来说办装修审批的事,难道执法真的就是一罚了之?
困惑之二:室内装修没有审批手续,城管部门是否可以罚款呢?对此,西安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按规定进行室内装修审批的,应在罚款范围内。
根据2006年5月1日实行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督检查的是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而今年2月实施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但并未明确提到“室内装修”。“究竟什么时候由城管来检查?什么时候由城建部门来检查?相关文件授权并不明晰。”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说,在没有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城管采用罚款等管理方式容易引起误会。
困惑之三:室内装修是否影响市容?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的说法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大学毕业生初次创业出现不规范情况,是否应被罚款?对此,一些政府执法部门表示,对违法经营者应一视同仁,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特殊对待”。
西安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曹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也鼓励创业,但不能因此而降低对经营者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对第一次违规的,可及时进行讲解,及时纠正,轻微处理。”
西安市工商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是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关办法规定,比如无照经营,工商部门应当考虑到具体情况,对不同的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与沿海一些城市相比,西安创业环境确实不好。”西安市政府相关人士说。对此,西安市创业办综合宣传组组长许惠民说,实际上,针对创业情况,目前西安市政府在小额贷款等方面,出台了很多对全民创业的支持政策。
对大学生创业政策,许惠民表示,将“等同于下岗职工的创业”,比如在办证速度上,特事特办,有些费用还要减免。对西安的创业环境,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对待。“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一视同仁。”但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无理刁难等,政府是不允许的。“确实存在个别执法人员素质差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创业者可拒绝缴纳罚款,并要向政府部门举报。”许惠民说,在创业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第一次就罚款。
环境不宽松鼓励创业或成空话
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金融危机对陕西企业产生的影响逐步显现,今年全省待就业人数达100万人,其中大学生待就业人数32万人,全省每年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仅30万个左右,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对此,有专家指出,2009年陕西省就业岗位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今后,高校毕业大学生等青年将进入自主创业时代。“大学生有创业意向的不少,但真正创业的不多。”西安市创业办综合宣传组组长许惠民说,西安市政府鼓励全民创业的起始,应是2007年7月份。到目前,对西安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没有具体统计数据。
据有关资料显示,到今年2月份,西安市创业贷款总量已达2.1亿元,带动创业3万余人,其中大学生贷款340万元,带动356名大学生自主创业。
与王安立的情况类似,去年10月,在西安经济开发区开办网络咨询的青年李义山去办理个体户的证照,根据对方要求,递交了相关手续,等拿到证照时,已经是去年底了。“政府部门的人经常不在,但证照上的时间显示的是去年10月底的。”李义山说,在拿照时,对方还要收取100元费用,也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对此,李义山提出,目前政府提倡创业,刚办一个小公司,根据经营的内容不同,城管、工商、质监、卫生防疫、环保、消防等可能都会来收费,在10项左右,还有不少想不到或注意不到的执法罚款,一般情况不同,种种费用、罚款约在2000元到4000元不等。
“创业者为什么总是在创业环境上吃亏?能不能在办证的费用、可罚可不罚的情况下,给创业者更多宽松的政策环境?”李义山说,否则鼓励全民创业将成为一句空话。
■相关链接
西安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部分优惠政策
费用减免
税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工商部门:大中专学生在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规定,高校毕业生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允许高校毕业生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贷款优惠
去年12月30日,西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此外,西安市政府还设立5000万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劳动部门:推出示范性项目,建立13区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由劳动、担保、银行三家分别审核变为三家联合审办,贷款额度3-5万,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8万元;大学生合伙经营的(一般不超过10个人),可以贷款30万元以下。劳动部门认定大学生创业项目属于微利的可全部贴息。本报记者陈静涛实习生 赵铭玮
■编后
国际金融危机使得大学生就业愈加困难,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正想尝试创业。
鼓励大学生创业,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除加强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外,还要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政府方面,应该进一步简化创业行政手续,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手续准备门槛。有关部门能否对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撰写成集,向社会发行,并定期更新。让从基础做起,创业成功率本身就不高的大学生在创业的担忧、辛酸与无奈中感受到更多的温暖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