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4名民警未作深入取证就埋尸结案 所长被免职
2010-03-04 09:25:05 · 32次点击
本报渭南讯(记者李华) 村民发现尸体报警,派出所随意掩埋尸体、草率办案。蒲城县公安局4名当事民警昨日受到处理,其中,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2008年11月17日晚,在苏坊镇高义村砖厂打工的尤西成与家人通完电话后失去联系。次日,当地村民在离砖厂约500米处田地边发现一具被堆放的玉米秸秆烧毁面部的男尸,遂打电话报警。苏坊派出所民警处警,在拍照后将尸体就地掩埋。3天后,砖厂老板张某打电话询问,家人寻找未果,向苏坊派出所报失踪案,接案民警做了笔录,但对此前埋尸未做关联性判断。
今年2月2日,家人得知情况后,要求查看现场照片,但被告知照片尚未洗出来,而原先做的笔录也丢失。在家属要求下,3月3日,渭南市公安局和蒲城县公安局法医共同尸检。随后,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专家复检,DNA证实死者为失踪的50岁村民尤西成,同时认定其是在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被火烧伤致死。
据介绍,案发时办案民警曾向县局治安和刑警大队汇报,但草率地认为死者可能是附近惯常闲逛的流浪乞讨人员,未作深入调查取证,未查清尸源,也未与民政部门联系,即埋尸结案,属于办案不细致不认真不负责。其发现尸体处置措施失当,致使证据毁灭,贻误查案时机。
蒲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任润娥表示,苏坊派出所的做法违反了有关接警处置无名尸的相关规定,违规办案。为引以为戒,局里昨日已正式下文对当事民警作出处理决定,所长惠某被免职,民警梁某被行政记大过处分,两人均被调离现职,另两名协警被辞退。同时,处理结果将上报县纪委,在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