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副县长高小明被“双规” 交代受贿200多万元
2010-03-04 09:24:54 · 23次点击
副县长涉嫌受贿被“双规”
4月3日,神木县政府召开党组会。会上,县纪委受榆林市纪委委托,宣读榆林市纪委决定:副县长高小明因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决定对其“双规”并立案审查。但具体涉及高小明什么案情,县政府党组会上并没有通报。
据悉,高小明生于1966年12月,佳县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神木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交通局、国土局、矿管办、安监局、环保局,负责联系神东公司、神朔铁路公司。
副县长高小明被“双规”并立案审查的消息不胫而走,在神木快速传开。据了解,此前,有关部门在调查审理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神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雷亚星案时,带出神木县高小明涉嫌受贿案,目前雷亚星等三人已被批准逮捕。
已主动交代受贿2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高小明主要是涉嫌收受煤老板贿赂。同时,与高小明一起被调查的还有几名部局长、个别乡镇的主要领导。另有消息称,此前该县修一条路时需要经过一煤矿,该煤矿老板给高小明行贿后,道路被改道,从而引发其他煤老板举报。
据权威部门消息,3月31日,高小明被纪检部门“双规”立案审查,起初主动交代受贿25万元,而截至4月17日,已累计交代受贿200多万元,目前还在继续审查。
榆林市纪委有关人士透露,高小明案是涉及多人的重大受贿案,他们在省纪委的直接指导下,和榆林市检察院联合办案。
据悉,2001年6月前,高小明在子洲县城关镇担任过镇长、镇党委书记,2001年6月,作为陕西省第三批援藏干部到阿里地区普兰县担任县委副书记。
记者从子洲县委了解到,3年援藏结束后,高小明被任命为子洲县副县长,但一直没在子洲上班,听说要调走,后来就调到神木县任职。
县财政局长也被“双规”
据悉,高小明受贿案是涉及多人的重大受贿案,背后的案情十分复杂,目前纪检、检察等部门正深入调查。
知情者透露,高小明其中一笔受贿涉及到神木当地一名工程老板杨某。杨某在大柳塔镇贾家村以修建河堤的名义“挖明盘”,即当地老百姓所讲的挖黑煤,共买卖土地400多亩。杨某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神木县财政局长刘曰华起着关键作用,通过刘曰华,杨某认识了高小明,于是发生了行贿受贿事件。目前,刘曰华也被“双规”。
榆林市纪委有关领导认为,高小明从子洲县调往神木县任县委常委、副县长,领导班子调整后,高小明分管的业务更多了,手中权力也大了,因此受贿能力也增大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送钱就是送铐子,该案件说情的人很多,但是我们一定要顶住压力,把案子办好,给人民一个交代”。
昨日下午,榆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不便透露更多案情。(记者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