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责成购宝 海星在10日内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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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责成购宝 海星在10日内协商解决纠纷

2010-03-04 09:23:45  ·   42次点击

昨日,省处理海星超市停业问题协调小组发出公告,责成协调当事双方尽快协商解决纠纷。

  2009年2月25日,海星超市及海星便利岛停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企业员工及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省处理海星超市停业问题协调小组特发出公告。公告称:

  省政府责成协调购宝(西安)商业有限公司和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在1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经济纠纷。

  购宝(西安)商业有限公司必须创造条件尽快恢复营业,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开业,须承担相关责任。

  企业双方在交割日前后所欠供货商的货款,按照双方企业、供货商代表已经协商的处理原则:交割之日前所欠货款,由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交割之日后所欠货款,由购宝(西安)商业有限公司负担。

  广大海星员工及各方当事人应顾全大局,抵制各种干扰,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支持企业恢复营业。(记者刘兢)

  新闻回放

  今年2月25日,在陕109家海星超市(便利店)突然被新东家购宝公司集体关门,公司管理人员全部撤离西安。随后购宝和海星都发出了公开信进行解释,但对停业原因各执一词。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相关部门一直加紧协调,力图尽快使海星超市恢复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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