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企业强占洋县耕地 当着警察面殴打重伤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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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企业强占洋县耕地 当着警察面殴打重伤村民

2010-03-04 09:23:30  ·   59次点击


西部网讯 企业强占耕地,村民阻拦却遭殴打。近日,洋县有群众反映,当地一家企业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大量砂石倒进村民的庄稼地里,并且强行施工修建一条所谓的机耕路。村民报警后,企业竟叫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当着警察的面,将几名村民打伤。

记者在洋县磨子桥镇张赵村八组村民的庄稼地里看到,正在生长的油菜籽和小麦被大量砂石所掩埋,形成了一条长约60米,宽约六七米的砂石路。村民们告诉记者,4月8号那天,他们发现有十几个人和大型车辆在他们的庄稼地里施工,他们边阻拦,边报警。

村民: 派出所当时来人了,出警后当时派出所所长走了。他们当着还有一名民警的面,把我们几个村民,三四个人打一个人,把我打得鼻孔出血。

村民:村民们挡他们,抓住衣服就拖到一边,人家强行施工,谁挡就打谁。把我们八个村民打伤,把我们一个村民的腿打断。

孙翠侠是张赵村八组村民, 4月8号那天,当她在现场看到自己的丈夫被打后,急忙上前去拉丈夫,没想到她自己也被那帮人打成骨折。

记者:他们为什么打人?

孙翠侠: 他们说这地方是他们的,我们非倒不可 ,你们阻拦, 我们打死一个算一个 。

记者 :把你们打了以后, 相关部门给你们处理过没有?

孙翠侠:没有,根本没人管。

村民们说往地里倒砂石的是汉中吉盛农产品公司雇的人,这家公司与他们村八组的一个叫左建厚的村民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租了左建厚的五分地,租期为一年,说是要修一条机耕路。村民们说,当时这家企业租地,没有通过村民小组会。后来他们知道情况后,就召集了大部分村民开会商议这件事。

村民:全队社员不同意把地租给他(吉盛公司)不同意租给他,会议上形成了会议记录, 最后队长把这个给村上报上去,把会议记录给村上反映一下。

今年三月中旬他们突然发现有人往他们地里倒砂石,阻挡后,对方也就没有再继续施工。

村民:我们给土管所反映了,土管所请示了县里土管局的同志说 他们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村民挡是正常的, 这是土管所给我们的回答。

然而,让村民们没想到的是,4月8号这一天,汉中吉盛农产品公司却突然强行施工,导致双方发生冲突,几位村民受伤。为了证实村民的说法,记者寻找出租土地的村民左建厚以及八组组长左恒,但都没有找到人。于是,记者找到了张赵村村主任。

记者:当时大多数人同意还是不同意?

张赵村村主任:大多数人同意, 少数人不同意。

   村主任说当时大部分村民都同意,村民却说大部分不同意。记者找到了当时作会议记录的村民。     既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同意,又没有办理有关土地手续,这家公司怎么就敢擅自施工修路?随后,记者来到汉中吉盛农产品公司。公司总经理程博拿出了他们与村民左建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还说他们修这条机耕路是给村民们办好事。

 

记者:你们把地租过来是为了修这个路,给村民办好事?汉中吉盛公司总经理:就是。

记者 :那村民为什么不认可?

汉中吉盛公司总经理:以前的恩恩怨怨造成的 并不是这件事造成的

八组的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庄稼地旁就有通往县城的大马路,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这家公司给他们修机耕路,公司修路有别的目的。

村民:因为我们本身就在水泥路边,不存在这个问题,再一个修路是我们农民自己的事情,通村公路就是我们自己修的,他这是一个推托,他用这种办法变相地侵占土地,他手续办不下来,打着这个旗号占用我们的土地,目的是长期圈地,将来土地升值用于自己的发展。

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竟然无人监管?

汉中吉盛公司总经理:这法律我们不懂,看来你比我们懂。

洋县招商局局长:他们这个企业和村组都有协议。

据群众反映,汉中吉盛农产品公司租的是村民的可耕地,由于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同意,应该是一份无效合同。可如今在耕地上却要修一条砂石路,土地用途已经发生改变,那么,他们是否到土地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呢?

记者: 你等于是在租赁时,不改变性质的情况下,可以用,但是你现在改变了用途,要到当地的县政府国土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

汉中吉盛公司总经理:这法律我们不懂,看来你比我们懂得多。

记者:我们就是想看看你在镇上或国土局办过相关手续没有?

汉中吉盛公司总经理: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洋县国土资源局。一个小时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的几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

记者:副科长,咱在现场知道这个情况以后,下一步怎么打算?

洋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副队长:我给你说这样子,这个现场我们刚才也进行丈量,现在正在和他们进行问询谈话,从他们谈话的资料上,一会可以让你看,目前他们租地是在修路。

洋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在同企业的负责人交谈了两个小时之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洋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副队长:可耕地按照国土部的意见,作为设施农用地,可以办理用地手续。

记者: 在你们局办理了吗?

副队长:现在还没有, 所以今天我们给他发了告知书,必须停工。

就在记者采访时,洋县招商局的局长突然来到现场,告诉记者企业用地是合法的。

洋县招商局局长:他在建机耕路的过程当中,租用农民的土地,和村组达成协议,这个也是合法的,他是合情合理的,符合国家的政策

当记者问这位局长他们这种情况符合哪一条国家政策时,这位局长没有正面答复。

洋县招商局局长:他们这个企业和村组都有协议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当时村民小组并没有同意租地合同,即使当时村组同意租地,现在土地的用途已经改变,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然而,这位局长却给记者解释,说这个企业是他们县的招商引资项目,而张赵村的情况又比较复杂,有少数人在这里煽动群众闹事,破坏他们的投资环境。对于这样的说法,村民们十分气愤。

村民:有租地合同也不能以租代征,这是基本农田,不能说人人都能,那我把我的地里倒些砂石,我也可以办企业。

咄咄怪事 国土资源局与土地监察执法大队自相矛盾

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不是合法现在也合法,修机耕路现在也合法,农民不修机耕路,从天上过,那不可能的事。

随后,记者在洋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让记者吃惊的是,国土资源局局长告诉了记者企业占地的真正目的。

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他是企业下一步为了征地,他肯定要占农民的机耕路,他是提前把机耕路改造好,为下一步征地创造基础。

当记者问到既然占用农民的可耕地修路,为什么不在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时,这位局长竟然说企业占用农民耕地修路是合法的。

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因为企业出钱给农民修路是好事。一年以后,这个地就变成合法的了,不是合法现在也合法,修机耕路现在也合法,农民不修机耕路,从天上过,那不可能的事

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这位局长拿出来的条款竟然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给企业下发停工通知时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同样的条款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解释。记者注意到这一条款还有 “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这样的字眼,然而,这位局长竟然还继续说不用审批。

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修农村机耕路不需要用地审批。

记者:也不需要备案?

局长:不需要备案。 按照农村生产用地的规划,他们农民自行修建。

记者: 这有规定吗?国家没有明确的具体文件,在土地分类当中很清楚。

然而,记者查遍了所有国有土地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也没有找到“机耕路”这个词。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给记者的解释是:农田里只有生产路,没有机耕路的概念,而生产路是不需要硬化的,用砂石铺成的机耕路显然是与生产路是不同的,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省农业厅专门负责生产路管理的相关部门。

汉中吉盛农产品公司仅凭一份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同意的租地合同,就私自改变了土地用途,对这种违法行为,洋县土地部门既没有阻止,还为这种行为开脱;洋县招商局也以招商为由,为企业说情,这无论如何让人无法理解。我们说,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的确需要政府部门积极配合,但前提必须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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