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育系统试行绩效工资 30%绩效师德占第一
2010-03-04 09:23:15 · 28次点击
王智兴说,老师的转变应归功于学校刚公布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今后,上课迟到早退、作业未按要求批改,擅自调课、离开课堂,在考场内看书、打手机、打瞌睡等……老师若有上述行为之一,将被视为犯了一类教育教学事故,将扣发50元绩效工资,同时还将接受批评教育。
怎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段发
此次教师工资改革,西安市非义务段如幼儿园、高中的老师也享受到这项好政策。到底怎样考核教师、发放这30%的绩效工资呢?
对老师而言,要拿到30%的绩效工资,需经历这几个程序:先由所在区县教育局拿出30%绩效工资的指导性意见,然后所在学校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实施细则,经教代会或职代会通过后报区县教育局备案方可实施。4月21日,未央区教育局率先在西安市13个区县制定出了《未央区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而66中则率先在未央区拿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下称《考核办法》)。
对《实施意见》,主要参与制定的未央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张金宏这样解读:实施对象是全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把师德放在首位。“对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就是把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又分成30%和70%,其中70%作为过程管理奖按月发放;30%作为终端管理奖按学期或学年发放。两项都需上报教育局备案后发放。”
哪些考核与工资挂钩?师德、教学事故、教学质量等
王智兴说,《考核办法》把教师的教育教学事故分为三类,一类扣发50元,二类扣发100元,三类扣发150元,这也是学校首次将教学事故与工资挂起钩来。
王智兴介绍,过去在师德、考勤、教学质量等方面也对教师考核,考核的额度每人约三四百元,而如今按新办法考核,考核额度高了,考核项目也更细致了,具体做法是从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人均提取600元,其中500元作为过程管理奖,按月统一考核发放,100元作为终端管理奖,每学期末统一考核发放,本人标准高出600元部分予以保留。“以前老师上课上多上少无所谓,现在就有老师提出‘我的课不满咋办?’”66中高二年级组组长包新安说,《考核办法》也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凡年满55周岁的男老师和年满50岁的女老师,只要完成了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即按满工作量计算。
怎么反馈?公示3天,可提出申诉
“《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向一线老师倾斜。”66中教务处副主任许老师说,按照收入倾斜顺序即优先考虑班主任,之后是年级组组长,接下来是一线老师和工勤人员,最后考虑的才是学校管理层,虽然自己也代课,但仍归入管理层。
对《实施意见》,大明宫小学副校长杨玉红给予了肯定,认为这起到调动一线老师积极性的目的,“老师的心安定了,家长们才更放心”。
张金宏说:“考核实施细则要在学校公示3天,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据了解,西安市其他区县教育局正在制定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本报记者 耿彦红
■新闻背景
2008年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全国义务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即义务段教师工资由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70%由国家财政发放,30%则由学校将每名教师的考核结果上报区县财政部门再予以发放。与过去相比,老师们工资涨了差不多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