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不得跨区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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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不得跨区设分支机构

2010-03-04 09:23:02  ·   40次点击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发文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在西安市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不得跨区县设立分支机构,各区县教育行政机关不得跨区县审批设立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分支机构。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文件规定:凡由成教委(办)负责该辖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与管理的相关区县教育行政机关,要在今年4月底前,理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与管理权限,成教委(办)不得审批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西安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在西安市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自今日起,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不得跨区县设立分支机构,各区县教育行政机关不得跨区县审批设立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分支机构。

  对《意见》下发之日前已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由原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总校审批机关主要负责管理。

  《意见》还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机关要尽快对本辖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按照该辖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和条件重新登记。(记者 耿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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