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公布 三类考生可加分
2010-03-04 09:22:00 · 29次点击
据了解,三类考生可给予加分。一是对到城市社区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二是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服务满2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三是对服务期满1年的西部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人员,服务期满年限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累计。
5月26日至6月1日,考生本人可携带加分证明和报名表到各加分单位指定地点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办理。据悉,省考录办将于6月5日在网上公示加分人员名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将在加分受理、审核工作完成后,再予以公布。(记者 朱雪娇)
-加分条件
笔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http://www.shaanxi.gov.cn/,需要加分申请的考生,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
2.参加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期满的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的人员。
4.符合《陕西省200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现在服务期满的人员。
-加分原则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为截止2009年7月31日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除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外,其他加分人员必须为目前在选聘或考录岗位就职的人员。另外,加分人员必须是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被省级招办录取,经过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自考、电大、夜大、函授以及成人高考等不包含在内)。
-加分情况
在城市社区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含县级)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含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含县级)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对于西部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加分证明
符合加分申请的考生,需要提供普通高校的毕业证、学位证,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聘)用通知书、通知文件或聘用合同,西部志愿者凭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目前在选聘或考录岗位就职的证明,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在5月26日至6月1日,考生本人携带加分证明和报名表(报名网址打印)到各加分单位指定地点(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http://www.shaanxi.gov.cn/)申请加分,未按期送交合格证明的视为放弃加分,逾期将不再办理。
经审核确定后,省考录办6月5日将审定后的加分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期满后符合条件将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