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开发票设时限 律师:消费者有权利随时开发票
2010-03-04 09:21:53 · 29次点击
23日上午,在超市购物的李晓发现,超市不直接开具发票,要开发票还要记住超市设定的开发票期限。李晓认为这样做不但存在偷税漏税嫌疑,且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银台只出小票
开发票多设时限
23日上午,李晓在西安市友谊路一大型超市买了121元的生活用品。在收银台付账后,工作人员只给出具了超市小票,没有发票。收银员说,要发票必须去服务台开具。
李晓不解的是,超市小票上还表明,以现金、支票、银行卡消费的,如需发票要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李晓认为,不主动开具发票,已涉嫌偷税漏税,设定开发票期限,更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西安其他一些超市,记者发现,除麦德龙、沃尔玛等超市可在交款时直接打印发票外,多数大型超市都是先开具小票,让消费者自己去服务台开发票。同时,不少小票也注明“在7—30日内开发票”,个别小超市的购物小票并不标注。
“超市收银台多在出口处,可开发票的地方却在入口处,很不方便。”业内人士王先生透露,除电器等需要保修等商品外,约80%的市民购买日常用品等不会主动要发票。“超市确实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王先生认为给开发票设定期限做法欠妥。
不直接打发票
月节约纸成本近万元
为什么商家不直接向消费者主动出具发票呢?
王先生说,许多超市主要出于成本考虑。据了解,机打发票用纸必须有防伪功能,且需提前设计有单位名称等发票式样等,价格较高,每卷约在4—7元之间。
雁塔路一经销机打热敏纸门店销售人员说,打印小票的热敏纸每卷长18米,平均可打印小票100张,售价在1元至3元。
据西安一大型超市相关人员介绍,他们平均每天使用打印小票的热敏纸在100卷左右,与机打发票相比,平均每天在纸卷费用上可节省300元,一月就在近万元。
捡拾小票开成发票
卖给报销者月赚3000元
在人人乐、华润万家等超市出口,有人在垃圾桶或购物车上,捡拾购物小票。记者将一张购物小票给一位捡购物小票的潘姓男子,他称,其实他就是捡小票赚点“小钱”。
据他介绍,自己一天能捡拾几十张购物小票,周末稍微多点,一天捡来的购物小票1000-3000多元的票值不等,一个月有个4-6万元。他们拿来这些小票后,在超市开成税务发票,有的开成办公用品,有的开成烟酒等消费品。
在开票后,他们以4%-6%不等的手续费,将这些票据卖给一些“可以报销”的人,有时卖给一些出差的外地人,或通过网上出售,一个月能赚2000-3000元。
律师:
购物不开发票有违《消法》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称,购物不即时出具正式购物凭证有违《消法》,而且在开具发票过程中不据实开具所购商品名称,都涉嫌违法,超市一张发票可能给自己惹来官司。因此,他建议管理部门,在购物凭证上,能够出台更有效的管理办法。
李小东指出,超市规定只能在7-30日内开发票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有权利持小票随时要求超市开发票。
家住明德门的市民陈伟建议,超市应统一使用正式机打发票,不但解除了市民索要发票的麻烦,也是有效杜绝超市乱开发票、偷漏税的主要手段。
本报记者 芮潇潇 陈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