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部分旅行社不接待教师记者 原因:消费能力低
2010-03-04 09:20:58 · 30次点击
在宝鸡昌大旅行社推介云南旅游的网页上,其“注意事项”写着:我社恕难接待以下团员:记者、导游、旅游从业人员等。如有发现,我社将强制终止客人行程或补请(清)我社费用300元/人。请各位多多理解并支持!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宝鸡昌大旅行社,提出想在近期去云南旅游,并表明职业是记者。接待人员说:要么多交300元钱,要么就要隐瞒职业信息。
宝鸡昌大旅行社组团部经理王丽娟告诉记者,由于云南线是零团费接待,旅行社要凭借游客购物的回扣来保障自己的利润,而老师、记者等人群消费水平较低,消费观念比较理智,所以旅行社不愿意接待这些低消费能力人群,“如果实在想去的话,可以隐瞒记者、教师身份。不想隐瞒身份就要多交300元钱。”除了对一些行业有规定外,该旅行社还对老人和孩子多收钱,理由也是“消费能力低”。而在该旅行社的云南游推介网页上同时注明“全程仅进3个购物点,绝不强迫消费”。既然不强迫消费,为什么又以消费能力为借口限制消费者呢?
记者随后咨询了宝鸡其他几家旅行社,除宝鸡山水旅行社明确表示接待教师、记者、老人等人群且不加价外,宝鸡青年旅行社、宝鸡金色假日旅行社等对一些消费能力低的人群均表示要么加价,要么不接待。
记者就此致电云南省旅游局。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行业惯例”。尽管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旅游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对旅游者进行划分,云南省旅游局也已经制定了新的旅游合同,但长期形成的行业惯例的清理需要时间。
记者查阅了各省的旅游网站,一些省份已经对组织靠回扣收入的“零团费”旅行团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记者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