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气温超过37℃不安排室外作业
2010-03-04 09:20:37 · 27次点击
本报讯 气温超过37℃,11时至16时,不应安排作业人员在室外作业。7月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紧急通知,对高温炎热天气下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入夏以来,由于我省持续的高温炎热天气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卫、城市公交、市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及一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为做好高温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施工项目、城市公交、城市供水、燃气等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实施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妥善安排高温期间市政工人、环卫工人、公交司乘人员等一线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要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施工作业和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原则上,气温超过37℃的天气情况下,上午11时至下午16时不应安排作业人员在室外作业。
加强民工宿舍、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公交司乘人员休息室通风降温措施,检修、增配必要的电扇等通风设备。做好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发现中暑等不适要及时救治。一线作业人员一旦出现不适也要立即脱离高温环境,避免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号召全社会关心理解环卫工人、市政施工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许璐
入夏以来,由于我省持续的高温炎热天气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卫、城市公交、市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及一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为做好高温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施工项目、城市公交、城市供水、燃气等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实施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妥善安排高温期间市政工人、环卫工人、公交司乘人员等一线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要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施工作业和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高温时段作业。原则上,气温超过37℃的天气情况下,上午11时至下午16时不应安排作业人员在室外作业。
加强民工宿舍、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公交司乘人员休息室通风降温措施,检修、增配必要的电扇等通风设备。做好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发现中暑等不适要及时救治。一线作业人员一旦出现不适也要立即脱离高温环境,避免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号召全社会关心理解环卫工人、市政施工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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