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力企业三原县争抢供电区域 多次强行拔杆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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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力企业三原县争抢供电区域 多次强行拔杆剪线

2010-03-04 09:19:06  ·   37次点击

 ■ 2006年以来,阎良供电分局独李供电所与三原供电局每周都会发生争抢供电区事件

  ■ 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存在交叉供电时,双方要相互协商,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用谁家的电,只要服务好,价格低,我们欢迎,但三原供电局与阎良供电分局独李供电所为供电发生争抢地盘的事情,百姓才是最大受害者。”提起此事,三原县独李镇赵渠村村民罗老先生,感觉两家电力企业此举有损电力系统的“形象”。

  争抢供电区域双方僵持两小时

  7月3日下午5时,阎良供电分局独李供电所接群众举报,称三原县供电局组织人员,准备剪该所赵渠村三组的供电线路。接举报后,该所所长蒲学忍带领十多名员工赶到赵渠村看到,十几名穿制服的三原县供电局人员坐在路旁。此时接到报警的独李派出所所长李国栋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

  又一次看到阎良供电分局员工与三原供电局的员工聚集在赵渠村,附近四五十名村民也来到现场。“用了几十年阎良的电,三原电力局为啥要强行供电?”一石姓老者发起牢骚。戴着竹凉帽的罗老先生说,自己一个电视,两个灯泡,原来用阎良的电,每月花费十一二元,用了一段时间三原的电,每月要花50多元。许多村民对三原电力局的供电表示不满。

  当日下午6时许,三原电力局负责施工的一王姓干部来到现场,要求工作人员施工。被独李镇镇长李科显与派出所所长李国栋制止。两个小时后,在公安及镇政府干部协调下,双方相继离去。

  阎良为三原独李、陂西镇供电40年

  谈起阎良供电分局与三原供电局的供电区域之争,63岁的村民李居义说,自己还没结婚时,就知道独李、陂西所用的电是阎良供电分局供的。那么为什么延续几十年的供电区域会产生争抢问题呢?

  阎良供电分局独李供电所的多名职工及所长蒲学忍介绍,从1963年开始,阎良供电分局就担负着为三原独李、陂西两乡镇供电的任务,这一区域七千多农户、十多家企业都使用阎良所供电。阎良供电分局在独李、陂西的供电区域,是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在该地区唯一合法的供电营业机构。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供电营业区域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据蒲学忍及知情人士透露,2006年以来,三原县电力局以招商引资,给企业供电为由,申请在独李设立变电站、供电所。虽然该变电站未向企业供电,但在该区域内,对方多次强拆阎良供电分局独李、陂西的供电设施,拉开了一场长达多年的争抢供电区域之战。

  拔杆剪线民警多次处警

  “人家栽的电杆被拔,栽电杆的坑被埋,还雇很多提着棒子的人。”独李镇一名群众的说法得到警方证实。一位民警说,从2006年以来,每周都有两三次这样的事情发生,民警多次处警。

  2006年6月,三原县电力局拉开阎良供电分局陂西148号、农西线67号柱上开关,造成独李地区长时间大面积停电;

  2007年5月16日,三原县电力局拉开刘官阎良独李供电所6号变压器高压丝具,拆除配电室出线,强行架设变压器;

  今年4月17日,三原县电力局组织一百多人,将阎良供电分局的8根电杆拔掉,前去阻拦的阎良电力分局工作人员所驾车辆被砸坏。

  今年6月23日晚,三原县电力局出动10辆运输车70余人,将阎良供电分局刚挖好的18个电杆基坑填埋。

  在此期间,阎良供电分局的二十多台变压器及电线、电杆被偷,损失达600万元以上。

  对于两家电力企业之争,李科显说,将向三原县政府做专题汇报。
 

  省政府会议要求为何难以落实?

  据阎良供电分局独李供电所多名干部介绍,对于阎良、三原在独李、陂西供电区域上的问题,阎良供电分局多次与三原电力局及三原县相关领导协商,但都没有任何结果。

  7月3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三原县主管电力的副县长裴黎明的电话,问及三原、阎良供电区域争议为何久拖不决时,他说:“目前正在协调。”

  随后,记者拨通了三原县电力局主管此事的副局长冀全明的电话,他说自己正在开会,挂断了电话。

  三原、阎良的供电区域之争,到底该如何解决呢?今年4月17日。受洪峰副省长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110千伏变电站及电网建设有关问题。

  会议指出,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省电力公司、省地电公司在110千伏电网建设和供电营业区范围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分歧,部分地区出现未批先建、重复建设、互相阻挠对方施工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网建设进程和供电秩序。

  会议要求省电力公司、省地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编制的电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电网建设项目。并要尊重历史,理顺关系,坚持供电营业区域原则。省电力公司,省地电公司要按照《电力法》相关规定:“在已划定的供电营业区实施电网建设和运营,原则上不得超出供电营业区范围进行供电。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存在交叉供电时,双方要相互协商,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会议纪要已下发两月有余,但三原、阎良的供电之争还在继续。

  省地方电力集团: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好途径

  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市场营销处副处长巩朝阳,曾担任三原县电力局局长的巩朝阳对阎良、三原的供电之争非常了解。

  巩朝阳说,1998年开始,全省电网开始改造,到2003年10月基本结束。当时全省电网改造超过80%,而独李、陂西的改造不足30%,这两地的电网老化,每年都有电死人的情况,当时群众的电棒启动不了,频频停电等问题引起群众不满。2001年至2004年,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解决这一问题,但与阎良供电分局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最后,三原县政府出台文件,接收独李、陂西两镇的电网改造,由三原县电力局在独李镇建设35千伏变电站,2006年11月,总投资4000多万元的独李变电站及配套设施完工。

  巩朝阳说,由于电源属于国网管理,省地电集团在该领域处于弱势。省内供电区域国电占了四分之三,而面积上,省地电公司则占了72%,大多都是边远地区。全省因为供电区域问题,此类摩擦很多。但省地电集团态度非常明确,在供电区域问题上,既要尊重历史,也要尊重百姓意愿。

  对于阎良、三原的供电区域之争,巩朝阳希望按照省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双方基层单位能够相互协商,两家省级公司也能协商解决包括全省各地有争议的供电区域,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报记者芮潇潇 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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