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年服务业占GDP半壁江山 吸纳180万就业者
2010-03-04 09:16:23 · 36次点击
目标 年增长16%
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6%左右,占GDP比重52%左右。从业人员达到180万人左右,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3%以上。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96亿元,年均增长19%。
关键词:用地建设
重点项目将获审批“绿卡”
《意见》指出,对于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化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发放绿卡,建设规划审批进入“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兴办现代服务业,对特别重大项目,建成后经确认,城市建设配套费按40%给予奖励。建成后5年不分割出售产权的新建特别重大项目(不含住宅部分),或从市外新引进企业法人机构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重大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建成后经确认,城市建设配套费按40%给予奖励。
关键词:财税优惠
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
单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服务企业购置使用国家鼓励的环保、节能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后5年内结转抵免。
对商贸企业和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定行业类除外),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下岗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房屋补贴
购办公房每平米补500元
从市外新引进年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在《意见》有效期内,由同级政府按每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
从市外新引进年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业企业法人机构,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5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本意见有效期内按每月8元人民币/平方米给予补贴。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享受补贴的面积,每个企业不超过2000平方米。享受补贴的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关键词:农村商贸
开设“农家店”每个奖1万
大型商贸连锁经营企业在我市乡镇、农村新型社区设立直营店并经验收合格,且五年内不转让的,按新增直营店每个1万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奖励。投资新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且五年内不转让的,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记者张瑾 实习生王一佳 侯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