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天价”施救费案追踪 办事民警已调离岗位
2010-03-04 09:15:28 · 28次点击
耀州公安分局责成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并制定了4项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开展为期10天的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活动,举一反三,查找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二是立即开展收费项目专项检查;三是对事故车辆的救援、施救制定出明确的措施,提倡自救,不参与事故施救费用商谈,坚决杜绝再出现代收费问题;四是对擅自代收费的当事人钟军调离岗位,并写出深刻检查。
今日下午,铜川市纠风办、物价局组成调查组,对“天价”施救费问题进行调查,要求铜川事故救援中心提供“7.28”交通事故车辆救援费的收费依据和救援收费标准。
今日,有许多读者给本报打电话,反映自己曾遭遇过“天价”施救费问题,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管一管这样的收费不公问题,规范救援公司的收费行为,减轻事故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事故车辆施救费标准和价格,做到事故车辆施救收费有据可查,有标准可依。(记者 黄宪明)
相关规定:
交警收拖车费法无明确规定 拖车费究竟该不该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所说的“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是针对违章车而言的。对于因交通肇事需要拖车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收费,所以就沿用过去的办法一直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