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8.2"事故2人死亡 10人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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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8.2"事故2人死亡 10人受到处分

2010-03-04 09:14:31  ·   35次点击

西部网讯(记者马励)昨天下午4点半,西安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地铁安全生产会议",针对此次西安地铁一号线莲湖路洒金桥站"8.2"事故,进行了认定和处罚。

    昨天下午,针对8月2日西安地铁一号线莲湖路洒金桥站施工坍塌,造成2人死亡事件,西安市政府、市安监局、市地铁办召开了"8.2"事故认定和处罚大会。

    因西安地铁接连发生的几起事故,造成一步步恶劣影响,西安市安监局也在对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后,作出了认定结果,具体内容与之前成立的联合调查组通报的意见基本一致,但对地铁一号线莲湖路洒金桥站施工方中铁二局有关负责人员及监理方北京地铁监理公司负责人分别作出了撤职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意见。

    西安市安监督局局长张新民: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公司,分别给以相应的处罚,对付有主要责任的中铁二局项目部主管领工员忠家建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付有重要责任的中铁二局项目部领工员李长久、安全员张利民、总工程师吴东,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给以解除劳动关系,行政记大过,撤消职务和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严肃处理。

    同时,对该项目安全总监刘中海,项目经理董尉以及北京地铁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严肃处理。张新民说:这次事故表明了西安地铁个别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监管不利等问题。

    在昨天的通报批评会上,中铁二局项目负责人作出了深刻地检讨说明。西安地铁办也对7个月来连续地几次地铁安全事故作出了检讨,并从今天起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西安地铁办主任陈东山:决定再采取以下三条措施,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制度,再发生防水材料着火,冠梁沟槽及基坑开挖沟槽坍塌伤亡等同类安全事故,将施工监理单位直接清退出西安地铁建设市场,对对地铁办相关责任处室具体责任人,分管副处长,处长,分别给予开除,撤职、降级处分,对分管领导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二,同一标段一年内发生三起挖断管线等安全事故,取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一类投标资格,每条线全年发生挖断管线小事故超过十起,对地铁办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二条措施对地铁办内部工程管理部门做必要调整,同时将监理单位划归工程处管理,进一步强化施工一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的集中统一管理。

    同时,西安地铁办在经过了连续几次的细致排查后,还发现了个别工地材料、人员、设备的不到位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地铁办严厉要求,个别参见单位快速整改,如有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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