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A”交通违法一站搞定 驾驶员不用再奔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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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A”交通违法一站搞定 驾驶员不用再奔波处理

2010-03-04 09:13:58  ·   39次点击

 8月12日起,陕A牌照车辆发生交通违法,驾驶员不用再东奔西跑处理,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宣法处、各交管服务站任一处罚窗口,都可一次性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8月12日开始,正式对西安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站式”处理。据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交通违法处理措施的第二次升级。“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城区各大队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支队电子警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以下简称远郊区县)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陕A”牌照机动车辆发生的异地违法行为(含省高交支队登录的违法行为)已转递回西安市的,可在支队城区各大队、宣法处、车管处、各交管服务站的任一处罚窗口进行“一站式”处理。

    ■特别提醒:非“陕A”牌照只能在违法行为发现地交警大队处理

    1.站前分局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站前分局处理。

    2.远郊区县交警大队只能处理在本单位辖区内发现、登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3.非“陕A”牌照机动车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在违法行为发现地交警大队处理。

    4.在“一站式”处理窗口裁决交通违法后,可到受理罚款的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

    5.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接受处理时,如对违法事实提出异议的,应到登录该违法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相关链接“陕A”牌照的含义:表示机动车牌照的归属地是西安市。(记者芮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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