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择校费不得超2万
2010-03-04 09:11:48 · 128次点击
最新政策高中收费出现两个新变化
西安市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陈尉蓝说,今年秋季开学,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没有新的变化,高中收费有两个新的变化,一个是取消了原来高中毕业生毕业证工本费每证4.5元的收费;另一个是新增加了健康体检费,收费标准为高一25元/生·学年,高二、高三20元/生·学年。
学校解读费用提高体检项目将增加
西安高新一中高三的李同学说,高一时体检过一次,体检费5元,体检项目就是视力、肺活量、听力、胸围、扁平足、是否色盲等,非常简单、常规。对于费用标准的提高,李同学认为,如果项目增加了,有透视、肝功化验等,那也值,如果还像原来一样“应付差事”,就没必要提高。“标准提高了,项目增加了,有助于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西安市85中校长刘忠建说,以前学校都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的,体检费一次5元,项目比较常规,没有化验等项目,对学生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刘忠建说,体检费最终都用于学生体检,学校不会截留,体检费提高,项目也会增加,体检将更加全面。
退学退费公办学校开学超两月不退费
按照相关规定,公办中小学生入学后,因故确实不能在校坚持学习要求退学的,学校应准予退学,并给予退费。在开学后一个月之内要求退学的,学费(杂费)、借读费按已收费金额的50%退费;在开学两个月之内要求退费的,按已收费金额的20%退费;超过两个月的不退费。退费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对于民办中小学校学生退 (转)学的,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期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热点关注西工大附中等8所学校择校费不得超过2万
昨日出台的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中,对争议较大的择校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见附表)。其中西工大附中、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每位择校生3年择校费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借读费和学费。
特别强调义务段城市公办中小学只收课本费
1.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公办中小学可收取的费用只有一项,就是代办费,即课本费。除此之外,在自愿的基础上,学校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方便的可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自行车保管费;
2.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西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今年秋季开学继续执行;
3.物价部门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事业单位办学)不得收取借读费;
4.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相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5.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城市中具有农业户口的(城中村)家庭子女入学不得收取课本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在义务阶段就读的,公办学校对其免收课本费;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健康体检费。
监督检查巧立名目乱收费将严查
“开学在即,教育收费投诉也将有所增加,有的学校一边免费,一边又乱收费,引起家长不满。”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平运说,希望各中小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近一段时间,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将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实拒不执行收费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记者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