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路桥费缴纳比例增加 车主质疑是债务被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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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路桥费缴纳比例增加 车主质疑是债务被转嫁

2010-03-04 09:11:10  ·   48次点击

 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记者王智)8月30日晚8时整,随着现场指挥人员一声令下,运行了十年的宝虢凤收费站所有收费亭窗口全部关闭停止收费,收费设施随之开始拆除。但对于当地关于“该收费站尚未还清的近6000万元贷款,将由政府予以解决”的说法,有当地车主提出质疑。

  有市民专程赶来“监督”

  8月30日晚8时整,位于210省道上的宝虢凤收费站收费员竖起收费车道上的横杆,示意车辆通行,并停止收费,关闭了打印机、电脑等收费设施。随之关闭电源,将设备一一搬走,人员全部撤离。收费识别器、信号灯已经熄灭,过往大小车辆平稳有序通过。紧接着,十多名施工人员拉来氧焊,开始拆除防撞护栏,用铲车将收费亭移走。

  据宝鸡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杜光艾介绍,8月30日晚,有几位市民专程赶到宝虢凤收费站“监督”停止收费的执行情况,直到拍摄了拆除护栏的照片后才离开。

  现有债务由省市共担

  此前的2005年7月1日,宝鸡市区路桥费实施年票制,包括六桥一隧。市区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年 (农用车),最高为1600元/年(15T以上货车)。除营运车辆外,陈仓区、凤翔、岐山、扶风、眉县按市区通行费标准的35%收取;陇县、千阳、麟游、太白、凤县、陈仓区西部山区按市区通行费标准的30%收取。路桥通行费在车辆年审时一次收取一年的费用,但这个年票可以通行的范围不包括宝虢凤收费站。去年12月,宝鸡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市区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工作管理体制的通告》,该《通告》在今年1月1日实施。《通告》显示,将宝虢凤收费站纳入年票通行范围,全额缴纳年费的市区车辆在宝虢凤收费站通行,不再按次缴费。

  杜光艾介绍,目前关于收费站近6000万元的债务问题,省市两级基本达成一致,由宝鸡市承担2500万,省财政承担3049万,具体的细则还在商讨中。

  宝鸡承担2500万被转嫁?

  对照宝鸡市在2005年7月1日和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两份《路桥通行费年票通告》,陈仓区的车辆路桥通行费缴纳比例由原来的“市区通行费标准的35%”变成了全额。新《通告》明确指出:陈仓区提高标准后每年新增年费收入划至宝虢凤收费站还贷专户,用于该路段还贷。

  既然已由政府承担了,又为何要提高一些地方的收费比例,将新增年费收入划至宝虢凤收费站还贷专户?对此,一些宝鸡市民和私家车主认为,看似“债务由政府解决”,实际是将这些债务以收取车辆路桥通行费的方式来解决。而且,从提高陈仓区等地的收费标准可看出,虽然表面上拆除了宝虢凤收费站,但对当地车主来说,只是把按次收费变成按年收费而已,债务最后还是转嫁给车主了。

  对此,宝鸡市交通局资金科科长姚建华介绍,新《通告》的实施和拆除宝虢凤收费站没有必然的联系,新《通告》是在今年1月1日就实施了。宝鸡市政府将撤销宝虢凤收费站列入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已经是今年7月了。因为目前在宝虢凤收费站拆除的问题上有一些事情还在协商中,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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