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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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0-03-04 09:11:06  ·   35次点击

本网讯 8月31日,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据省卫生厅刘少明厅长介绍,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国家继6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启动后,推进医改的又一项重要举措。省政府决定,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在国家项目内容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为城乡65岁以上老人做健康检查。

    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一是为辖区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

    二是基于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咨询服务;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儿童保健。为0-36月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每年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1-2岁儿童至少2次。

    二是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三是老人保健。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定期为全省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出血热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是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三是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四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21.5元

    据了解,省政府决定,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21.5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是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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